為創新產品“鬆綁”
成都首台(套)政策打通創新轉化堵點

3月10日,成都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聯合成都市民營經濟發展促進中心,舉辦《關於進一步促進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若干政策措施(試行)》(簡稱《政策措施》)宣講活動,成都裝備制造、人工智能、電子信息等領域近70家產業協會和企業代表參與。
今年1月,成都出台《政策措施》,圍繞支持市場推廣應用、支持參與招標投標與政府採購、支持政府性投資項目創新轉化3個方面,提出11項具體支持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明確,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產品是指經過創新,其品種、規格、架構或技術參數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但處於市場推廣初期的首台(套)成套設備、整機設備及相關核心部件、控制系統等,不包括研制單位研發的、僅限於自用的產品。
這是成都首次出台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相關政策措施。為了推動首台(套)產品首試首用,成都市相關部門展開為期11個月的調研,不僅研究國家部委、四川省既有政策情況,還組隊調研天津、廈門、蘇州等多個重點城市政策應用情況,並先后對行業協會、產業鏈企業等開展60余輪意見征詢,逐一擬定政策條款,最終出台。
“成都首台(套)政策雖比部分城市出台晚,但也因此具備后發優勢,能夠針對首台(套)面臨的實際困境,進行政策優化和流程再塑。”
成都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裝備制造產業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政策措施》將進一步引導企業在裝備制造重點產業領域開展創新研制,以首台(套)創新轉化、示范應用為突破口,推動重大技術裝備水平整體提升。
《政策措施》有何亮點?在支持市場推廣應用方面,《政策措施》給予認定產品“真金白銀”支持。例如,支持首台(套)產品市場化應用,對獲得省級銷售獎勵的研制單位和應用單位,分別按省級財政支持額度的30%給予最高300萬元補助。成都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裝備制造產業處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通過銷售獎勵、首訂首購、融資租賃補貼等,政策著重從市場端、示范應用端給予獎勵,同時支持首台(套)的創新研制,讓市場端與供給端同頻發力。”
同時,在招投標過程中,支持國有招標單位對已經認定的首台(套)產品視為已具備相應業績。“該措施是針對企業‘不能用’的問題。”上述工作人員說,在調研中發現,首台(套)產品普遍沒有應用業績,但企業在招投標過程中需要業績資質証明,如此一來,創新產品難以應用。該政策實行后,相關企業提交相應首台(套)產品認定証明材料,相應業績分值直接為滿分。
此次政策還創新探索國有企業容錯糾錯機制。對於示范應用過程中出現的資產損失或不良后果,如果不是出於故意或者過失,《政策措施》給予容錯糾錯的空間。(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 薛維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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