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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互聯網法庭公開審理並宣判省消委提起的“刷單炒信”民事公益訴訟案

2025年02月13日17:58 |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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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現場。人民網記者 李平攝
庭審現場。人民網記者 李平攝

人民網成都2月13日電 (記者李平、實習生肖雨)2月13日,成都互聯網法庭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提起的網絡“刷單炒信”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案件。庭審現場邀請了四川省人大代表、律協代表、網絡消費平台代表、媒體記者參與旁聽。

2024年4月,大眾點評平台運營方某信息咨詢公司向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提供線索函,稱某信息技術公司存在組織人員向商家提供非正常消費和刷好評的服務。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向成都高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調取對某信息技術公司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詢問筆錄、案件調查報告等相關材料,並向成都鐵路運輸第一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據調查,某信息技術公司的工作人員李某通過微信與某皮膚管理中心店長黎某進行溝通,表示可以通過組織達人發布筆記以及素人點評等幫助其店鋪進行宣傳運營,雙方簽訂《合作協議》,約定某信息技術公司收取5000元服務費並為某皮膚管理中心提供達人探店10條、大眾點評30條、美團10條。其中,大眾點評、美團等消費評價類平台上的推廣具體指由某信息技術公司組織人員購買某皮膚管理中心消費券、審核消費評價,並在好評發布后將消費金額全數退還相應參與人員。合作期間,某信息技術公司招募大眾點評平台用戶發布某皮膚管理中心店鋪好評40條。此外,某信息技術公司還曾按照前述模式,為椒某火鍋完成大眾點評平台推廣50條,收取服務費1700元。

經審理,法院認定被告某信息技術公司以“招募-消費-評價-返款”運營模式,有償組織大量達人或素人在大眾點評等網絡消費評價類平台虛構消費數據、編造店鋪評價的行為嚴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遂判決其以公開賠禮道歉、參加消費領域公益活動的方式承擔相應責任。

數字時代電商平台賣家的商品銷量、用戶評價等信息已然是消費者決策的重要參考,網絡消費市場的數據真實性不僅與消費者權益密切相關,同時也對數字經濟健康發展產生重要影響。本案對“刷單炒信”予以糾治,有助於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和激發消費潛能,營造安全放心優質的數字消費環境。

(責編:羅昱、薛育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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