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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成“法人” 破解須法辦

成渝兩地協商制定協同處置規則程序

2024年12月26日08:02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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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莫名成“法人” 破解須法辦

  接到推銷電話,直接挂斷不管?收到催債短信,當垃圾短信直接刪除?……別不當一回事,這很有可能是你的個人信息泄露了,更有甚者還莫名其妙地被安上了“法人”“老板”頭銜。在重慶市、成都市區域內,這事兒怎麼解決?昨日,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經兩地市場監管部門協商,制定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經營主體登記協同處置規則程序》,便利兩地群眾辦事,提升協同監管效能。

  “近年來,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虛假注冊公司的案件頻發,擾亂市場秩序,侵害群眾合法權益。”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舉例,深圳林先生在辦理自己公司稅務登記時,被告知其名下還有一家財務公司,並因這家公司經營異常,自己開的公司不能進行稅務申報。之后,他查詢得知,自己竟被他人登記成了這家財務公司的企業法人。

  成都市民余女士聽到自己名下有一家公司,當即傻了眼,發現雖然這家公司注冊使用了她本人的身份証,但注冊登記時提交的申請材料上的簽名並非余女士本人所簽。

  “重慶市(成都市)的自然人,受重慶市(成都市)登記注冊的經營主體冒名登記行為影響,提出撤銷登記(備案)申請,適用本程序。”據介紹,具體情形包括:公司(含分公司,下同)、非公司企業法人設立登記、變更登記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將其登記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非公司企業法人出資人。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等經營主體設立登記、變更登記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將其登記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投資人、合伙人、執行事務合伙人、經營者。

  上述經營主體中,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將其備案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關登記聯絡員等。

  重慶市、成都市相關部門收到申請人簽署的撤銷登記(備案)申請書1份、承諾書1份、申請人身份証復印件(正反)1張等材料后,將主動聯系申請人,按照《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防范和查處假冒企業登記違法行為規定》等規定,依據職責分工依法履行受理告知、異議公示、調查(中止調查)、撤銷(不予撤銷)決定等程序,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外公示,對直接責任人予以懲戒,將處置資料歸檔,實現全流程閉環處置。(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王靜宇)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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