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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意勸架反被誤傷 誰擔責?

2024年12月11日09:35 |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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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好意勸架反被誤傷 誰擔責?

  看到他人發生爭執時,許多人的第一反應是上前勸阻、平息事態。但如果在勸阻過程中被吵架者誤傷,由此造成的損失應由誰來承擔?

  【案件回顧】

  趙某某與李某苗曾系戀人關系。某日,兩人發生爭執,期間李某苗多次毆打趙某某。李某苗的表哥李某新為防止二人沖突擴大化出面勸阻,但在勸阻過程中,趙某某不慎將李某新推倒,造成李某新受傷。

  李某新訴至法院,要求趙某某賠償其全部損失。

  法院經審理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告趙某某在原告李某新拉架時不慎將李某新誤傷,應當對原告李某新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原告李某新的損失是案外人李某苗與被告趙某某發生沖突的行為造成,故李某苗亦應對原告李某新的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原告李某新自願放棄要求案外人李某苗承擔賠償責任。最終,法院判令被告趙某某按照45%的責任比例賠償原告李某新相關損失1200余元。

  【人民說法】

  法院認為,好意勸架屬於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正當行為,體現了社會成員間和睦友好、互幫互助的價值觀念,弘揚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應當為法律和道德所提倡。吵架者或者糾紛的引發者存在過錯的,均應當對勸架者的合理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法官提醒,在生活中要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緒,採用溫和、合理的方式解決矛盾,切莫激烈爭執,傷害自己和他人。同時,作為勸架者,在好意勸阻糾紛的同時,也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高清揚、實習生 邊優然)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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