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完善醫保基金預付制度
2024年11月12日09:45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小字號
據新華社北京11月11日電 (記者徐鵬航)11日,兩部門聯合發布《國家醫保局辦公室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醫保基金預付工作的通知》,在國家層面統一和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付制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為定點醫療機構可持續發展賦能助力。
通知明確,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付金,是為幫助定點醫療機構緩解醫療費用墊支壓力、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增強參保人員就醫獲得感設置的周轉資金,用於藥品和醫用耗材採購等醫療費用周轉支出,不得用於醫療機構基礎建設投入、日常運行、償還債務等非醫療費用支出。
根據通知,原則上統籌地區職工醫保統籌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不低於12個月可實施職工醫保統籌基金預付,居民醫保基金累計結余可支付月數不低於6個月可實施居民醫保基金預付。上年已出現當期赤字或者按照12個月滾動測算的方法預計本年赤字的統籌地區,不能預付。
(責編:高紅霞、章華維)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