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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按摩時被按到肋骨骨折 獲賠1.2萬元

2024年10月16日09:33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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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女子按摩時被按到肋骨骨折 獲賠1.2萬元

  去年9月,南充市西充縣一名女士在當地某會所接受理療按摩時,聽見身體裡發出一聲清脆的響聲,就醫診斷為右側第6-8肋前支內側不全性骨折。事后,該顧客將會所經營者起訴到法院,獲賠1.2萬元。

  據了解,該會所由女子侯某某經營。司法文書顯示,侯某某曾參加徐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與北京某某國際醫學研究院聯合舉辦的“中醫養生高級班技能培訓”,於2023年3月取得結業証書。2023年4月,她開始經營一家做理療按摩的會館。同年5月25日,侯某某還取得中國民間中醫醫藥研究開發協會頒發的中醫康復理療合格証。

  2023年9月的一天,楊女士前往前述會館接受侯某某的手法推拿擠壓。其間,當侯某某用其手前臂對躺在按摩床上的楊女士的背部進行按壓時,楊女士聽見自己的身體發出一聲清脆的響聲,侯某某也聽見了這一聲響。

  按摩完畢后,楊女士略感胸口不適,因侯某某次日需到外地幾天,便安排楊女士進行藥水擦拭。幾天后,楊女士因胸部疼痛未消失,到西充縣某醫院檢查,后經診斷為右側第6-8肋前支內側不全性骨折,建議注意休息,三月內避免重體力勞動。

  因雙方就賠償問題未協商一致,楊女士將侯某某所經營的會館起訴到西充縣人民法院。楊女士認為,自己作為消費者,在被告不專業理療過程中受傷,對方應當賠償自己的損失。

  西充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承擔侵權責任。原告的胸部骨折與原告在被告處接受手法推拿擠壓間存在因果關系﹔原告對其受傷無過錯,應由被告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0月15日,記者獲悉,法院日前判決侯某某向楊女士支付賠償款1.2萬余元。(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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