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壩州紀委監委公開通報4起“一把手”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人民網成都9月5日電 (袁菡苓)今日,阿壩州紀委監委公開通報4起“一把手”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紅原縣委原書記廖敏政績觀錯位、盲目決策上項目,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問題。廖敏在擔任紅原縣委書記期間,政績觀出現偏差,不結合當地實際情況,違背社會經濟發展規律,未經充分調查研究和科學論証,盲目鋪攤子、上項目,致使多處工程項目爛尾至今,嚴重阻礙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敗壞了黨委政府形象﹔管黨治黨寬鬆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浮於表面,履行“一崗雙責”不嚴不實,不僅個人違紀違法,還對干部失管失察,造成紅原縣包括縣人民政府原縣長、縣委政法委原書記在內的11名黨員干部因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處,對紅原縣政治生態造成嚴重破壞。廖敏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5月,廖敏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九寨溝縣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李恆春利用職務便利幫助多名商人或下屬謀取好處並收受錢款問題。2007年底至2015年7月,李恆春利用擔任理縣、九寨溝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16名商人或下屬職工在股權競拍、公司經營、項目承攬、工程實施、崗位調整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人員所送錢款共計227萬元。李恆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5月,李恆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紅原縣城鄉規劃建設和住房保障局原局長阿足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名商人提供幫助並收受錢款問題。2011年至2018年,阿足利用擔任紅原縣城建局局長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6名商人在工程建設管理、資金撥付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上述人員所送錢款共計107萬元。阿足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4月,阿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小金縣新橋鄉共和村原黨支部書記馬學強違規插手本村建設項目問題。2017年3月至2021年7月,小金縣相關部門向新橋鄉共和村下達18個村民自建項目,均需由村民民主選舉的項目理事會作為項目實施主體。馬學強未按規定組織選舉項目理事會,直接、間接插手上述18個項目的施工和材料採購,通過虛構報賬資料等方式非法佔有項目結余資金3.77萬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馬學強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月,馬學強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其共和村黨支部書記職務自動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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