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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斤小伙騎行被斷電 共享電單車“歧視”胖子?

相關品牌:限重200斤為防多人騎行,將改進

2024年07月30日09:43 |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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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230斤小伙騎行被斷電 共享電單車“歧視”胖子?

駱先生測試美團電單車

駱先生測試美團電單車

  近日,美團、哈啰、人民出行三家共享電單車正式入駐樂山主城區,讓市民日常騎行有了更多選擇。

  值得注意的是,三家共享電單車均設定載重200斤以內,超重將會斷電,有肥胖人士質疑“受到歧視”。

  對此,三家共享電單車運營公司相關工作人員均表示,限重是為了用戶的安全考慮,防止一車多人騎行。有的運營公司明確否認是“對胖子的歧視”,但同時表示目前“還沒有好的解決辦法”﹔有的運營公司表示,將根據主管部門要求和用戶反饋不斷進行技術升級。

  230斤小伙子騎共享電單車 被提醒“超載”並斷電

  為更好地滿足市民游客短途出行需求,最近樂山市新引進美團、哈啰、人民出行三家運營公司在主城區投放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7月25日,記者在樂山城區多條街道都能看到大量嶄新的共享電單車和共享單車。新車車筐內放置有安全頭盔,車輛座椅寬厚舒適。附近市民對新投放的共享電單車有濃厚的興趣,紛紛掃碼試用。

  據了解,這三家公司將分兩批投放共計5380輛共享電單車和8000輛共享單車,其中,第一批次投放4500輛共享電單車和7200輛共享單車。

  根據使用規則,共享電單車僅限用戶本人騎行,一人一車,且須年滿16周歲,禁止載人,全程須佩戴頭盔,不駛入機動車道。如果用戶不戴頭盔,將無法騎行。

  記者注意到,不少網友反映,新共享電單車投放后,在路面上經常看到超載情況,比如一個大人搭載一個小孩,或兩個成人擠在坐凳上,看上去很危險。

  同時,也有部分體型肥胖的網友表示,由於共享電單車對載重進行了限制,超過200斤將無法騎行,給他們造成很大不便。“這算不算對肥胖人士的歧視?難道胖子就不配騎電單車嗎?”

  7月25日,體重約230斤的駱先生進行了騎行測試。他掃了一輛美團電單車,剛騎出去幾米遠,電單車便發出提示音:“禁止多人騎行,請你一人一車安全騎行,車輛已斷電。”他換騎人民出行電單車時,也被提醒:“你已超載,即將給你斷電了!”隨后,駱先生在春華路附近掃了一輛哈啰電單車,該車車身上隻有“未滿16周歲禁止騎行”的字樣,但沒有“一人一車”的提示。駱先生騎行時,該車沒有發出“超載”和“斷電”的提醒。

  駱先生表示,從安全角度出發,“一人一車”確實很有必要,但載重量“一刀切”對肥胖人士確實不夠友好,而且這也不能完全杜絕多人騎行的情況,街上經常看到兩個體重較輕的成人同騎一輛車,希望能有其他更好的解決辦法。

  也有熱心網友建議,一方面加強路面巡查,給予多人騎行的用戶相應處罰﹔另一方面運營公司可以給車輛算法升級,在行駛前重量並非一次加載的,給予第二次人臉識別,如果發現確實是超載行為,不予通電。

  ▼相關品牌回應:

  限重是為安全考慮 “將根據反饋升級”

  對此,哈啰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三家公司都有重量限制,都是200斤。駱先生測試哈啰電單車時未報警,可能是上報系統反應過慢,出現誤判。載重限制是響應主管部門要求,防止多人騎行,並非對胖子的歧視,目前“還沒有好的解決辦法”。

  美團公司工作人員表示,根據主管部門要求,也為了用戶的安全,採取了一系列防止多人騎行的技術手段,結果讓一些用戶認為歧視胖子,說明目前技術可能還不是很完善,將根據主管部門的要求和用戶的反饋,不斷進行技術升級。

  人民出行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限重是考慮到用戶的安全,同時主管部門也有一些要求,不能多人騎行,超重會自動斷電。至於體重過大不能騎行或兩個體重較輕的用戶一起騎行的識別問題,公司技術上也在做研發,還需要不斷磨合。

  ▼樂山市交警支隊:

  將對電單車超載現象展開嚴管嚴查

  記者查詢發現,《四川省非機動車管理規定》第十五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1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12周歲以上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不得載人。如違反該規定,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罰款。至於載重量,上述“規定”中則沒有明確要求。

  7月25日,記者來到樂山市交警支隊非機動車管理所服務大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該部門對運營公司的共享電單車要求一人一車安全騎行,但未對載重限制作出過具體要求。

  針對網友反映的共享電單車超載問題,樂山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公開回應表示,交警部門將加強管理整治,安排民警上路對廣大駕駛員發放交通安全宣傳資料,同時加大對電動車的道路交通管理,嚴查超載、闖紅燈、逆向行駛、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無牌無証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形成嚴管嚴查的高壓態勢。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顧愛剛 攝影報道

(責編:袁菡苓、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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