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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職業教育條例》下月實施 將探索建立職教高考制度

2024年04月19日08:25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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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將探索建立職教高考制度

  4月18日上午,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新聞發布會上,《四川省職業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發布,《條例》共8章74條,包括總則、職業教育的實施、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職業教育的教師與受教育者、產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職業教育的保障等方面。將於2024年5月1日起實施。

  “四川是職業教育大省,職業學校在校學生約196萬人,規模居全國第七、西部第一。”發布會上,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黃勇現場介紹。

  《條例》明確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規定職業學校畢業生在落戶、升學、就業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畢業生享有平等機會。高技能人才在學習進修、崗位聘任、職務晉升、工資福利等方面,將享受相應層級專業技術人員同等待遇。

  《條例》明確探索建立職教高考制度,增加職教高考中的本科招生計劃,優化招生結構,擴大應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在職教高考中的招生規模。

  在提升職業教育質量方面,《條例》明確從辦學條件、經費投入、實訓基地建設等方面加強辦學保障﹔從教職工配備、教師培養、兼職教師聘用、校企人員雙向流動等方面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從加強人才培養方案編制、教材課程開發、數字化建設、教育教學研究等方面提高教育教學水平。例如,《條例》明確將支持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開展跨校、跨區域合作。《條例》還明確,省政府應採取措施,鼓勵設立專門的職業教育師范院校,支持高水平高等學校舉辦職業技術師范教育。

  《條例》明確政府應當加強統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產教融合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明確校企合作機制、合作原則、合作內容﹔支持建設區域產教聯合體、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等產教融合平台﹔建立全省統一的校企合作信息服務平台,集中發布相關信息,實現信息共享﹔學校校企合作收入可參與績效分配﹔建立健全產教融合型企業認証制度,建設培育產教融合型企業,對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業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在推動職業教育服務區域經濟發展方面,《條例》明確職業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專業動態調整機制,優先發展區域優勢產業、新興產業需要的專業﹔支持舉辦面向農村的職業教育,組織開展農業技能、返鄉創業就業以及職業技能等方面培訓﹔明確加強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職業教育協同發展,完善人才聯合培養、合作幫扶交流等機制,推動毗鄰地區職業教育協作發展。(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陳秋妤)

(責編:羅昱、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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