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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開征求意見 氫燃料電池商用車通行部分高速擬免費

2024年04月18日07:42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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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氫燃料電池商用車通行部分高速擬免費

  擬免費通行范圍

  成溫邛高速

  雙流機場高速

  成彭高速

  成灌高速

  城北高速

  日前,成都市經信局制定了《成都市推動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發展及推廣應用行動方案(2024—2026年)(征求意見稿)》《成都市推動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發展及推廣應用政策申報指南(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征求意見稿》提出了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發展目標,到2026年,力爭全市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產業規模超過200億元,帶動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的技術升級和成本下降﹔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示范應用保持領先。擴大示范應用場景、創新商業模式,全市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累計推廣應用不少於2000輛﹔氫燃料電池商用車加氫設施基本成網。力爭建成各類加氫站20座(含制氫加氫一體站5座),形成與氫燃料電池商用車推廣規模相匹配的加氫站基礎設施網絡。

  為實現上述目標。《征求意見稿》從提升氫燃料電池整車制造能力、支持整車購置應用、支持示范項目運營、提升氫燃料電池商用車道路權限、鼓勵示范應用商業模式創新、支持加氫站建設運營、支持行業技術標准研制、完善氫能產業生態、健全質量安全保証體系等10方面提出具體舉措。

  鼓勵新車型產銷聯動。對整車企業研發或導入氫燃料電池商用車車型(含二類底盤)並投產上市實現銷售的,綜合考慮車價、車型、產值和銷量,給予單個車型最高5000萬元的產銷獎勵。

  支持整車購置應用。重點在公路及旅游客運、城市冷鏈物流、城際重卡、渣土運輸、環衛、混凝土運輸、城市公交、郵政快遞、機場專線、園區轉運、鐵路港口物流、礦山運輸及公路、鐵路、水電站建設運輸等公共領域優先購置使用氫燃料電池商用車。行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公共領域優先使用氫燃料電池商用車,新增及更新的氫燃料電池商用車不得低於新增或更新量的20%。

  對參與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示范項目的運營單位,綜合考慮車輛行駛裡程等情況,示范期內每年給予1.2萬元/輛的運營補貼。

  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提出提升氫燃料電池商用車道路權限。在全市范圍內放寬氫燃料電池商用車市區通行限制。省市協同對行駛成都成溫邛高速、雙流機場高速、成彭高速、成灌高速和城北高速安裝使用ETC裝備的氫燃料電池商用車,經備案后免除高速公路通行費。(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劉泰山)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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