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做美甲被店家直播偷拍1小時 商家違法了嗎?

近日,成都一顧客稱做美甲時被店家直播偷拍1小時。該事件曝光后立刻沖上熱搜,網友紛紛表示:“怎麼還有拍別人自己賺錢的道理?”“直播或者拍視頻一定要經過本人同意!”……
沒有得到當事人同意就進行偷拍直播,違反了什麼法律?當事人怎樣維權?昨日,記者邀請律師梳理了其中的法律關系。
事件回顧
被偷拍的當事人胡女士稱,發現自己被偷拍直播后,就讓美甲師把設備挪開了,店家第二天才給自己道歉解釋。目前已經向平台客服投訴反饋,訴求是希望店家向自己道歉、賠償以及對直播進行整改。
對此,涉事店家回應稱,可能是美甲師不小心碰到了手機支架,攝像頭才拍到顧客臉了,整個過程持續了幾分鐘不到,已經給顧客解釋過原因並且道歉了,顧客不是很能接受。
律師說法
服務過程擅自直播
美甲店應承擔法律責任
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佔表示,美甲店將對顧客提供服務的過程通過互聯網的形式進行傳播,傳播內容包含顧客的面部特征、身體特征、行為等個人信息,不僅違反了《民法典》人格權編相關規定,也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消費者權利的規定。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同時還違反了《個人信息保護法》有關“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個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權益”的規定。美甲店依法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四川蓉城律師事務所律師童凱鴿表示,首先,顧客前往店家接受美甲服務,事實上與店家形成了服務合同關系,店家未經顧客授權擅自將服務過程通過直播形式公開,根據《民法典》第110條、第990條、第1032條、第1033條,自然人依法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的規定。同時依據第1019條,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規定。店家的行為不僅侵犯了顧客隱私權,還觸犯了顧客的肖像權。
店家的行為同時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根據該法第16條、第29條規定,店家對顧客未盡到合理保障義務,並將服務過程通過直播形式公之於眾進行自我營銷行為,不僅違背社會公德,也未充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當事人可以通過
4個途徑進行維權
顧客遇到此類情況該如何維權?兩位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顧客可以通過以下途徑進行維權:
1.協商解決:首先可以嘗試與店家協商解決,要求店家刪除直播視頻並停止侵犯隱私權和肖像權,同時要求賠償損失。
2.消費者協會或調解組織:如果協商無果,顧客可以尋求消費者協會或其他調解組織的幫助,通過調解來解決爭議。
3.行政投訴:顧客可以向相關行政部門投訴,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求調查並處理店家違法行為。
4.司法途徑:如果其他途徑無法解決問題,顧客可以考慮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包括向人民法院、仲裁機構提起訴訟、仲裁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損失等。
維權過程中,建議顧客保留相關証據,如直播視頻、聊天記錄、消費憑証等,以便為自己的主張提供証據支持。(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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