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鎮警察”黃偉:在平凡的崗位描繪好“楓警”

在派出所裡,總是見到他匆匆的身影﹔在群眾間,總是見到他輾轉的腳步。一份責任,一份擔當,3年有余的派出所歲月,他用心耕耘,用行動默默守護著這座小鎮的平安祥和,成為群眾信賴的“守護者”。他,就是資陽市安岳縣公安局鴛大派出所副所長黃偉。
初來乍到 他有“小目標”
2020年5月,黃偉按照組織安排到鴛大派出所任副所長。“報告,向所!‘新兵蛋子’黃偉前來向您報到!”這句話把所長當場逗樂。
由於黃偉此前一直在機關工作,雖擁有15年從警經驗,但對於基層,他還有些陌生,是個新挑戰。
為盡快完成從機關民警到派出所副所長的角色轉換,黃偉隻要一有時間就到轄區轉轉,帶上他的警民聯系卡和記事小本,東家聊聊、西家坐坐,和群眾套近乎。他的小本上密密麻麻記錄著這裡的社情民意,羅列好今日下鄉普及的知識點,誰家有困難便會多回訪幾次。
“有事去找小黃呀,就是笑呵呵的那個小黃。”經過一段時間的相處,鎮上居民都對黃偉贊不絕口,遇到困難或者難題,都會不由自主地想到他,尋求他的幫助。戶口問題、法律問題、矛盾問題等等,甚至是幫大爺大娘存個電話號碼,順路稍個東西,他都熱情滿滿、“來者不拒”。
“建立好群眾關系,才能做好群眾工作。”這,是他來這裡給自己定的“小目標”。
調解矛盾 他有“真方法”
黃偉一到派出所,所長便給他下了個任務——積極“創楓”(創建“楓橋式派出所”)。他翻閱了大量資料學習“楓橋經驗”,根據前期的調解記錄,掌握本地難點,把重心放在了“就地化解”這句話上——除了建立標准的調解室和調解專班外,還可以換個環境去調解,把“調解室”搬到群眾家裡或田間地頭,省了群眾不願意跑路、不主動化解的問題。
張叔和李叔都在鎮上菜市場賣魚,時不時有點小摩擦小爭吵,當爭吵激烈時,總是以報警收場。日積月累的矛盾讓兩人關系愈發惡劣,就連民警的話也不好使了。黃偉組建起“村民幫幫團”調解室后,就拿“張李矛盾”來“開刀”。他讓雙方各自有充足的時間傾訴委屈,並指出自身存在的3個問題,最后提出3個訴求。在整個過程中,作為調解員的黃偉和村民志願者認真聽取雙方的意見,安撫他們的情緒。大家紛紛羅列了老李家的魚和老張家的魚各有什麼優點,給予了他們一些建議,讓二老也聽聽周圍人的真實聲音。
通過這樣的方式,黃偉和志願者們一起理清了矛盾原因,擺出事實、講解法律、算明“經濟賬”、打出人情牌,一套組合拳下來,雙方之間的“堵點”基本被打通。
安全防范 他有“好妙招”
“老板,消防通道必須保持暢通,不能堵塞!安全問題,無小事啊!”黃偉嚴肅地向店家說。
隻要是檢查到消防和其他安全隱患問題時,黃偉就沒了平時的笑臉,隻有一臉嚴肅和擔憂,告訴大家這裡有什麼樣安全隱患,要怎麼樣整改。
派出所警力有限,像這樣的安全隱患問題和各類治安防范問題不能及時發現,但民力無限。於是,在派出所統籌下,黃偉積極發動群眾組織,整合黨政干部、志願者、熱心群眾等多方力量,篩選出合適的人員組建“義務巡防隊”,通過培訓上崗,按照劃分的必巡點、必巡線、必巡區進行網格化巡邏。
“走吧,再去河邊轉轉,看看有沒有人游泳。”“走,再去看看店鋪消防器材更新沒得。”“一會吃了飯,去看看那兩口子還在鬧沒鬧?”......“義務巡防隊”積極參與治安巡邏,不僅提高了見勤率和管事率,還延伸了社會管控觸角和時間廣度,發揮了“千裡眼”“順風耳”的作用,為守護小鎮平安加上一道“安全閥”。2020年至今,黃偉組織起來的“義務巡防隊”參與轄區巡邏4320人次,收集上報各類信息436條,成功協助偵破刑事案件7起、治安案件31起。
黃偉除了是平日裡調解糾紛的“和事佬”,還是一名辦案的能手,參與偵破了“袁某被詐騙案”“賀某某非法狩獵案”“陳某等人基站系列盜竊案”“5.18侵犯著作權案”等案件,多次被抽調辦理部督、省督專案等工作。
流過的是時間,不變的是信念。他作為一位“小鎮警察”,在平凡的崗位上,用一顆全心全意的炙熱之心,踐行著人民公安為人民的錚錚誓言。他的“楓警”故事溫暖了整個小鎮,讓人們感受到平凡中的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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