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紀委監委通報基層產權交易領域典型案例和成果

人民網成都12月21日電 (袁菡苓)據成都市紀委監委消息,近日,成都市紀委監委梳理並通報了一批全市基層產權交易領域典型案例和成果。
基層產權交易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
1.成華區二仙橋街道仙韻社區黨委副書記張文鑫不按規定程序出租社區辦公樓問題。2017年2月,張文鑫作為原聖燈街道關家堰社區(后並入二仙橋街道聖燈社區)黨支部副書記、居委會主任,在未經居民代表大會討論、未向居民公開公示的情況下,僅與社區“兩委”成員商議后,便將關家堰社區部分辦公樓層對外出租。2021年8月,張文鑫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點評:村(社區)集體資產出租由少數人說了算、未按要求公開公示等問題在基層易發多發,損害了群眾權益。實施“應進必進、陽光交易”以后,成華區將案件中提到的辦公樓資產納入清查核實范圍、並在成都農交平台公開公示,群眾可通過網絡便捷查詢產權項目清查及其處置情況,以陽光公開有力壓縮腐敗空間。同時,督促相關部門在全區范圍內排查類似問題,共清查辦公用房、便民菜市等資產類項目108個,目前已交易3宗、交易金額47余萬元。此外,市紀委監委通過優化交易程序將民主決策作為平台交易前置條件、清查核實結果線上線下公開公示、交易全過程便捷可查等方式,保証規范交易,有力培養基層干部規范行權用權習慣,既遏制了腐敗又保護了干部。
2.簡陽市踏水鎮柏楊村1組組長彭雲能以權謀私侵佔集體土地流轉租金問題。2022年1月和2023年1月,柏楊村先后收到簡陽市匯眾農業投資有限公司流轉柏楊村的土地租金。彭雲能作為柏楊村1組組長,利用負責核實上報土地流轉面積及租金上卡信息的職務便利,在上報的土地流轉花名冊中,違規將集體土地1.5畝登記在自己名下、將集體土地4.99畝登記在其妻高某某名下,侵佔2021年和2022年集體土地流轉租金共計7788元。2023年7月,彭雲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退賠。
點評:村集體土地流轉租金克扣、不按時發放等問題,一直是群眾信訪舉報熱點,究其根本原因在於群眾對村集體資產資源底數不清、缺乏有效監督,無形中給了基層干部“暗箱操作”“以權謀私”空間。實施“應進必進、陽光交易”以后,簡陽市將案件中提到的集體土地流轉項目納入清查核實范圍並在成都農交平台公開公示,群眾可通過網絡便捷查詢產權項目及其處置情況,有力保証群眾知情權監督權,持續強化基層干部規范行權用權意識。同時,督促相關部門加大類似問題排查,共清查集體農用地、養殖水面、農田水利設施等資源類項目5791個,目前已交易13宗、實現交易金額36278.63萬元,摸清了底數、有效規避基層干部“權力尋租”行為。截至目前,成都市共清查核實項目43085個,其中資源類項目20668個,交易總規模253.18億元。
3.都江堰市青城山鎮五裡社區原5組組長呂德春侵佔集體住房售房款問題。2014年4月,青城山鎮五裡社區5組將長壽新村小區集體所有的一套面積為43㎡的住房以10萬元的價格賣出,時任組長呂德春以現金方式收取售房款后,未存入組集體賬戶,採取現金方式直接按當時5組戶籍人口進行分配,並以5組35人在前期小區安置房分配中未全部支付購房款為由,將應分配給35人的27545元扣發后,全部用於個人日常開支。呂德春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2年12月,呂德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責令退賠違紀所得。
點評:因安置房具有權屬復雜、交易價值高、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等特點,長期存在多頭管、無人管、管不好等問題,也是監管的難點痛點。實施“應進必進、陽光交易”以后,都江堰市紀委監委針對查處的安置房交易中違紀問題,督促相關單位對由村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農村閑置用房、集體安置房開展全面清查,目前已清查出村集體房屋、建筑物、構筑物等項目387個,已交易1宗、實現交易金額20余萬元,款項直接打到村民委員會賬戶,從程序流程有效規避侵佔集體資金、違規套現等風險。此外,成都市紀委監委督促相關部門將農民集中居住區安置房納入清查核實“其他類”、作為“必進”項目,通過平台陽光規范交易,最大程度壓縮了腐敗空間、有效規避了風險。
4.彭州市天彭街道天府中路社區黨委副書記王芳在社區保障資金項目中以權謀私問題。2018年12月至2021年12月,王芳任彭州市天彭街道東湖社區黨支部副書記、文書,天府中路社區黨委副書記、居務專干期間,明知社區保障資金項目發包實行村干部直系親屬回避制度,卻先后將東湖社區、天府中路社區擬組織實施的3個社區保障資金項目信息提前告知其丈夫劉某,並參與了劉某所報名項目的比選、民主測評、項目結算等工作。2022年12月,王芳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點評:社區保障資金項目一直是個別基層干部眼中的“唐僧肉”,盡管已從使用范圍、使用程序等設計了相關制度機制,但從查處的案例發現,仍然存在優親厚友、以權謀私等違紀違法問題。近3年來,成都市查處的違規使用社區保障資金問題佔查處的涉產權交易違紀違法問題總數8%。實施“應進必進、陽光交易”以后,因2023年度社區保障資金項目前期已下發,彭州市委社治委將2024年度社區保障資金項目納入清查核實范圍,目前已按要求做好前期工作。此外,成都市紀委監委利用大數據技術,建立20個監督模型,通過數據比對等方式,有效規避違規決策、優親厚友等行為。2023年1月以來,該系統先后處置預警信息2257條。
5.大邑縣青霞街道梓橦村原5組組長鄧開福違規決策出租集體資源問題。2007年12月,鄧開福作為梓橦村原5組組長,未按程序召開村民會議,對屬於集體資源的魚塘租賃事宜進行討論決議,便擅自決定以低租金、長年限的方式與他人簽訂魚塘租用協議,且魚塘租金收入未入村賬坐收坐支,造成不良影響。在全市開展的“應進必進、陽光交易”清查核實中發現該問題線索,2022年10月,鄧開福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點評:因村(社區)集體“三資”長期底數不清、監管機制不明,擅自決策、低價租賃、長期租賃、坐收坐支等成為基層干部權力尋租“套路”,損害了群眾、集體利益和政府公信力。實施“應進必進、陽光交易”以后,大邑縣將案件中提到的魚塘租賃項目納入清查核實范圍,並在成都農交平台公開公示,群眾可通過網絡便捷查詢產權項目及其處置情況,有力保証了群眾監督權力、以規范陽光交易避免村集體經濟損失。目前,該魚塘(共5.4畝)以每年15000元的價格租賃給水產養殖戶養蝦,租金同之前相比上漲了900%。同時,大邑縣督促相關部門加大類似問題排查,共清查魚塘租賃、集體受托管理的農村土地經營權等資源類項目109個,目前已交易97宗、實現交易金額4000余萬元,有力保障了村集體利益、守護了群眾權益。此外,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發揮“室組地”優勢,整合村級紀檢機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黨風政風監督員等監督力量,健全基層監督體系,強化對基層干部權力監督,有效增強基層干部規范用權意識,有力提升基層治理水平。2023年1月以來,全市涉及產權交易12345投訴舉報同比降低18%。
“應進必進、陽光交易”典型成果
1.蒲江縣運用農交平台市場化流轉功能,促進集體經濟增收。蒲江縣充分發揮農交平台“線上”市場化優勢和“線下”公開拍賣充分競爭的特點,持續加大農村閑置資產資源盤活力度,為村集體經濟培育新的“增長極”。如,在西來鎮兩河村3組高山坡集體果園項目中,通過農交平台現場競拍流轉,廣集意向競價方,經34輪現場激烈競價以118萬元成交,溢價率高達686%,為村集體經濟增收103萬元。
2.青白江區發揮農交平台陽光透明優勢,確保交易規范有序。青白江區通過在農交平台公開競價,強化交易流程管理,嚴防圍標串標行為,確保規范有序、公正透明。如,在白馬村蜀風樂宴坊建設項目競爭性談判中,通過成都農交所共征集到21家供應商報名,經資質審查,10家供應商參與談判。隨機抽取2名評標專家,與委托方業務代表共同組成項目談判小組,最終由壹點智勝公司以108.78萬元最低報價成為第一中標候選人,節約資金1.23萬元。
3.龍泉驛區主動擴大農交平台交易范圍,有效盤活閑置資產。龍泉驛區在全市部署的“應進必進目錄”基礎上,將區屬國有企業相關商鋪資源一並納入陽光交易范圍,有力拓展農交平台交易功能。如,在洪柳花園三期B區農集區商鋪招租項目中,通過成都農交所以網絡競價方式招租,37個標的共成交32個,其中,31個產生溢價,成交率達86.49%,單個標的最高競價次數達113次,單價最高溢價率達460.47%。項目預計成交金額752.73萬元,實際成交金額1553.62萬元,資產增收800.89萬元。
4.郫都區繪制農交平台資源“一張圖”,推動項目降本增值。郫都區率先在農交平台引入“地理信息系統(GIS)”繪制資源“一張圖”,通過高清影像、動態視頻等方式,對項目的基本情況進行線上立體推介,實現意向方足不出戶即可了解項目情況,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如,在紅光街道宋白路西段道路及農房風貌改造工程項目中,35家意向方在線上了解項目實際情況后積極報名,其中27家通過資格性審查。該項目預算為44.06萬元,競價當天經過308輪激烈反向報價,最終以29.75萬元成交,為村集體節約資金14.31萬元,節約率近32.5%。
5.金堂縣發揮農交平台履約監管作用,充分保障村集體利益。金堂縣探索構建基層產權交易大數據監督模型,通過數據比對分析,自動研判合同違約、價格異常等行為,及時督促糾治,確保正常履約。如,在和平村玉洪水庫使用權流轉項目中,通過比對交易數據,發現該項目未能及時履約、按期繳納尾款,隨即督促成都農交所向承租人鄧某送達《繳款通知書》,並告知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和法律后果,次日鄧某交納項目尾款,有力維護了村集體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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