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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總理第二十八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2023年12月21日08:40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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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在北京會見應中方邀請於12月19日至20日來華的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米·弗·米舒斯京。12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強與米舒斯京總理共同舉行中俄總理第二十八次定期會晤。

  

  兩國總理(以下簡稱“雙方”)指出,中俄新時代全面戰略協作伙伴關系達到歷史最高水平並持續向前發展。2023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近平對俄羅斯進行國事訪問,以及當年10月俄羅斯聯邦總統普京在北京出席第三屆“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期間,中俄兩國元首為各領域全方位合作作出戰略部署。落實兩國元首達成的共識將確保兩國合作再上全新台階。

  雙方重申,鞏固和深化新時代中俄關系是雙方基於各自國情作出的戰略選擇,符合兩國和兩國人民根本利益,符合時代發展潮流,不針對第三方,也不受外部影響和左右。雙方將以兩國元首共識為根本遵循,推動雙邊關系前行,始終在互利原則基礎上深化和拓展重點領域合作,保障中俄兩國共同發展和繁榮。

  雙方強調,在國際形勢快速變化、國際體系深刻調整背景下,中俄將繼續在維護各自核心利益方面互予堅定支持,攜手應對挑戰。俄方重申恪守一個中國原則,承認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反對任何形式的“台獨”,堅定支持中方維護本國主權和領土完整、實現國家統一的舉措。中方支持俄方維護本國安全穩定、發展繁榮、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外部勢力干涉俄羅斯內政。

  雙方高度評價中俄總理定期會晤機制在協調推動兩國經貿、投資、能源、人文、地方合作中發揮的重要作用,重申願進一步提高該機制效率,取得更多互利合作成果。

  二

  雙方指出,2023年,中俄經貿合作成功克服外部不利因素影響,保持平穩健康發展。雙邊貿易快速增長,提前實現2000億美元貿易目標,務實合作重點領域取得積極成果。雙方願共同努力,鞏固現有良好態勢,提升合作質量和水平。為此,雙方商定:

  ——繼續擴大雙邊貿易規模,優化貿易結構,培育數字貿易、低碳可持續、生物醫藥等新的增長點。進一步提高貿易便利化水平,共同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推動雙邊貿易高質量發展。

  ——拓展服務貿易合作,加強數字經濟基礎設施建設、文化創意、教育、信息技術、商務服務、交通、物流、展覽等服務領域合作。推動落實2023年5月中國商務部與俄羅斯經濟發展部簽署的《關於深化服務貿易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促進電子商務領域合作,完善合作機制,促進兩國企業在倉儲物流等方面的合作,推動經驗和技術成果分享。積極開展線上推廣活動促進各自優質產品進入對方市場。

  ——支持2024年在中國舉辦第八屆中俄博覽會及在博覽會框架內舉辦第四屆中俄地方合作論壇。

  ——加強北極建設性合作,繼續探討互利合作項目。

  ——推進北極航道航運開發相關各領域合作,包括研究建立合作機制。

  ——擴大森工領域合作,共同推動在俄境內實施木材深加工等投資合作項目。

  ——通過信息經驗交流開展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合作,在保護地理標志和原產地名稱等方面開展協作。

  ——鞏固深化農業貿易和投資合作,為擴大兩國農產品和食品品類和規模繼續創造有利條件。

  ——高度評價各口岸管理相關部門和邊境地方政府為保障口岸穩定順暢運行、提高客貨運輸能力所做的工作,繼續加強中俄邊境口岸基礎設施建設,共同提高中俄邊境口岸通關能力和效率。不斷完善滿洲裡—后貝加爾斯克公路、琿春—馬哈林諾鐵路等口岸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發展同江—下列寧斯闊耶鐵路橋及黑河—卡尼庫爾干公路口岸運輸。加快在鐵路領域採用對承運人、查驗機構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運輸單據,提升電子數據交換質量和完整性。

  ——繼續對1994年1月27日簽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中俄邊境口岸的協定》開展修訂工作並研究制定新的政府間口岸協定的可能性。繼續就共同接受的口岸工作時間方案開展合作。

  ——進一步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國際道路運輸協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與俄羅斯聯邦運輸部關於危險貨物國際道路運輸協議》。

  ——繼續研究利用自動駕駛技術開展貨物跨境運輸合作。

  ——盡快簽署《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便利公民往來協議〉的議定書》,為國際道路運輸汽車司機互辦多次簽証,進一步便利兩國人員往來。繼續就保障兩國公民自駕8座及以下小型私人車輛經中俄邊境有關公路口岸出入中俄國境問題開展工作。

  ——進一步深化溝通協調,提升邊境口岸雙邊人員往來的便利化水平,保障在本國境內對方國家人員的安全與合法權益。

  ——共同推進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加快中蒙俄中線鐵路升級改造等走廊框架下重點項目合作。

  ——全方位加強海關領域務實合作。積極探討開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等海關智能化合作試點項目。穩步推進“經認証的經營者”(AEO)互認、“綠色通道”、監管結果互認、進出境商品信息(包括價格信息)自動交換等重點合作項目,繼續鞏固海關打擊走私、知識產權保護、風險管理、海關貿易統計比對分析、海關稅費合作和海關價格監管、打擊跨境走私核材料和其他放射性物質、行政互助等貿易安全保障合作。

  ——積極推進聯合研制遠程寬體客機、重型直升機等飛機制造領域合作項目。

  ——深化冶金、原材料、化工等領域務實合作,加強鉀肥產業合作,推進鐵礦石、銅礦、鉀資源開採加工合作項目落地及貿易。

  ——推動雙方在共同感興趣的工業領域繼續深化合作。

  ——加強汽車領域合作,實施促進政策,支持汽車生產合作項目。

  ——支持兩國企業加強光纜建設及維護領域合作,改善應急響應和告知機制,進一步提高光纜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支持開展新興信息通信技術科技研究、創新項目、標准化、電信設備測試等領域的互惠合作。

  ——推動落實金磚國家通信部長會議成果,依托金磚國家未來網絡研究院平台,探討共同開展技術創新、產業促進等方面合作。

  ——支持兩國機構創新數字教育合作方式,舉辦職業競賽。

  ——支持在軟件和工業物聯網領域合作,建立專業工作組、實驗室和推廣中心。

  ——支持建立定期磋商機制加強人工智能和開源技術合作。

  ——鼓勵網絡和數據安全、技術研究、產品研發和人才培訓等信息通信技術領域合作發展和信息互換。

  ——共同打擊威脅雙方國家社會安全的違法信息在網絡傳播。

  ——持續加強無線電頻率協調領域合作。在相關國際場合上就雙方持有相似立場的議題相互支持。

  ——支持發展雙邊郵政產品和服務,提升跨境電商運營質量。

  ——開展電腦游戲有關技術領域合作。

  ——繼續推動開展國際月球科研站建設。支持推進嫦娥七號與LUNA—26協同合作,支持俄方科學類有效載荷搭載中國嫦娥七號著陸器項目合作。

  ——推動開展《中國國家航天局和俄羅斯國家航天集團公司2023—2027年航天合作大綱》項目落實工作。

  ——擴大中俄衛星導航領域合作,包括開展北斗和格洛納斯系統合作。

  ——進一步深化在大科學裝置、核物理等基礎研究領域的互利合作,探索科技創新合作的新領域、新方向、新模式,推動科技創新合作助力兩國經濟社會發展與人民福祉,完善兩國有關部門開展的針對科研機構和大學的聯合科研項目遴選機制,增加機制框架下項目數量,拓寬合作領域,提質增效。持續推動舉辦科學技術高級別會議和展會,鼓勵並支持兩國青年才干創新交流。

  ——加強跨界水體保護、環境災害應急相互聯絡、生物多樣性保護及固體廢物處理等環保領域合作。繼續在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國家等框架下開展氣候和環保合作,推動在該合作框架內盡快建立合作機制。

  ——推動於2024年內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建立大型貓科動物跨境自然保護地的協議》。

  ——推動建設和城市發展領域合作持續快速發展,繼續為專業人員,特別是青年專業人員提供交流、經驗分享和職業發展的平台,支持兩國有關教育機構和學(協)會合作開展科學研究,鼓勵有關機構建立伙伴關系、開展項目合作。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俄羅斯聯邦政府反壟斷執法和競爭政策領域的合作協定》框架下,加強反壟斷和競爭政策領域務實交流合作,為雙方經貿合作創造良好條件。

  ——繼續深化計量、標准化、認可與檢驗檢測等領域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俄貿易便利化。開展計量領域項目合作研究、雙邊比對和工作研討。定期交換標准信息,推進能源、民用航空、飛機制造、農業食品等領域更多標准互認。召開中俄標准雙邊合作會議,在國際及地區標准和計量組織中加強立場協調和相互支持。

  ——積極評價雙方在包括汽車安全等合格評定領域已取得的合作成效,繼續推動中國與俄羅斯和歐亞經濟聯盟在共同商定的相關重點領域深化和升級關於合格評定程序和結果的互認合作。

  ——加強中國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俄羅斯聯邦國有資產管理署的交流合作,分享兩國國有企業在改革發展、公司治理等方面的經驗做法,推動兩國國有企業務實合作。

  ——促進雙方工業安全管理合作,交流完善監督機制方法經驗,提升國家管理效率。

  ——加強兩國在中俄合理利用和保護跨界水聯合委員會機制下合作,深化在跨界水聯合防洪和水文報汛方面的合作。

  ——加快協商《中俄船隻在黑瞎子島(塔拉巴羅夫島和博利紹伊烏蘇裡斯基島)地區周圍水域航行的政府間協定(草案)》文本。

  ——同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就中國船隻經圖們江下游出海航行事宜以及進行中俄朝圖們江聯合生態調查開展建設性對話。

  三

  雙方強調,當前,中俄兩國投資合作勢頭良好,繼續鞏固和提升中俄投資合作十分重要。雙方支持擴大相互投資規模,落實互利合作項目。為此,雙方商定:

  ——持續改善營商環境,積極發展交通物流和基礎設施建設,優化貨物通關流程。鼓勵和支持雙方感興趣的企業按照“企業主體、市場導向、商業原則、國際慣例”的原則參與合作項目,保護投資者權益,保障公平公正經營條件,為兩國企業創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改革委和俄羅斯聯邦經濟發展部簽署的相關諒解備忘錄,在2024年共同完成修編並爭取簽署新版《中俄投資合作規劃綱要》。

  ——加快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促進和相互保護投資協定》升級談判,為促進和保護雙向投資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共同運營好中俄投資基金,包括研究制定新合作機制,支持投資項目落地見效。

  ——推動在可持續發展、制造業、礦產資源開採和深加工、化工、農業、交通、物流和基礎設施、森工、能源、醫療、金融、保險、高技術、旅游、體育產業、數字經濟、低碳可持續發展等領域的投資合作。

  ——共同保障兩國投資合作項目平穩有序推進,開展監督協調,協商解決合作中出現的問題。

  四

  雙方積極評價中俄金融領域合作,以及兩國金融監管部門為促進當前雙邊經貿合作所做努力,包括保障本幣結算暢通和流動資金來源。雙方願繼續發揮金融合作分委會潛力,推動兩國有關領域合作發展,支持進一步加強雙方金融監管部門間聯系。為此,雙方商定:

  ——進一步擴大人民幣和盧布在雙邊貿易、投資、貸款和其他經貿往來中的使用。

  ——支持符合條件的中俄兩國銀行在對方國家設立新分支機構。

  ——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和俄羅斯央行開展保險領域經驗交流,支持雙方進一步開展有關合作。

  ——深化雙方在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領域的合作,特別是加強在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以及歐亞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組織框架內的溝通與合作。

  ——在兩國財政部簽署的審計准則及審計監管等效備忘錄框架下,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管交流合作,為兩國企業跨境投融資、深化財金務實合作營造良好環境。

  ——持續推動兩國財經智庫合作,加強在公共財政、稅收、預算等領域的知識與經驗分享。

  ——繼續加強在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和新開發銀行框架下合作,共同維護多邊主義和機構非政治原則,促進成員國基礎設施建設與可持續發展。

  五

  雙方高度評價中俄能源合作穩步發展,將進一步挖掘能源合作潛力,長期高水平建設能源合作伙伴關系和開展全方位能源戰略合作。為此,雙方商定:

  ——鞏固深化全方位、寬領域、深層次的能源合作格局,共同維護兩國和全球能源安全,推動全球能源轉型。

  ——支持兩國企業推進油氣、煤炭、電力等能源合作項目,扎實推進能源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同保障跨境能源通道安全穩定運行。

  ——支持兩國企業積極拓展能源合作新增長點,加強可再生能源、氫能、儲能、碳市場等新興領域合作,攜手推動低碳領域技術革命與產業發展,推動科技潛力發揮、先進經驗和技術交流以及能源設備領域合作。

  ——繼續高質量推進田灣核電站、徐大堡核電站等現有重大核能合作項目建設。按照互利和利益平衡的原則,不斷鞏固深化核領域合作,研究開拓核能領域新合作。

  ——持續深化全球能源治理合作,堅定維護全球能源市場的均衡聯通。

  ——支持2024年舉辦第六屆中俄能源商務論壇,進一步擴大兩國企業間務實合作。

  六

  雙方對中俄人文交流全面恢復表示滿意,願共同努力進一步擴大人文合作,夯實雙邊關系民意基礎,賡續兩國人民傳統友誼。為此,雙方商定:

  ——打造“中俄名校10+10聯合培養優秀人才計劃”“中俄聯合科教中心建設計劃”和“中俄同類大學聯盟發展計劃”等新的合作品牌,支持大學開展聯合教育項目,擴大雙向留學交流規模,聯合舉辦大學生暑期學校,開展職業教育合作,推進在俄中文教學和在華俄文教學,支持中俄中學聯盟建設,促進青少年學生往來。

  ——在2024—2025年中俄文化年框架下舉辦各項活動,擴大在優秀演出和展覽團組巡演、文化遺產保護和修復、聯合考古、專業人才培養等領域的合作,不斷提升文化交流的水平和規模,推動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游部與俄羅斯聯邦文化部2024—2027年合作計劃》,繼續互辦文化節、支持舉辦中俄文化大集和中俄圖書館論壇,進一步加強地方和青年文化交流。鼓勵研究舉辦國際流行歌曲大賽等活動,展現雙方豐富的民族文化。

  ——深化衛生領域合作,加強在醫學教育和高質量人才培養領域的交流,包括在中俄醫科大學聯盟框架下的交流,促進藥品和醫療器械經驗交流和流通監管合作,鼓勵中俄專家開展傳染病學、腫瘤醫學、核醫學、婦幼保健、眼科學、精神病學等領域合作,繼續每年舉辦災難醫學國際會議和演習,在現代技術和人工智能應用等醫學科學創新領域建立聯系。

  ——高度評價雙方在多邊平台(世界衛生組織、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衛生問題上現有的立場協調,共同反對將病毒溯源問題政治化,反對通過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決議,在傳染性和非傳染性疾病防控領域實施國家主權限制。

  ——擴大衛生防疫領域合作,包括防止中俄邊境地區和邊境口岸的傳染病暴發及跨境傳播、實施《國際衛生條例(2005)》等。

  ——認可2022—2023年中俄體育交流年工作圓滿完成,繼續辦好中俄青少年運動會等聯合體育賽事。

  ——加強兩國競技體育后備人才培養合作,交流體育項目發展經驗,通過舉辦聯合訓練、比賽等方式提高兩國青少年競技水平。中方支持俄方2024年在喀山舉辦國際多項目體育賽事“未來運動會”,並願派運動員參賽。

  ——繼續推動中俄媒體保持高水平合作,加強雙方在新聞報道、視聽內容交流、節目聯合制作、圖書翻譯出版、媒體技術研發等方面合作。策劃實施務實項目,包括舉辦中俄網絡媒體論壇、短視頻大賽、動畫產業對話會、專題攝影展等品牌項目。

  ——擴大旅游領域的雙多邊合作,共同落實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互免團體旅游簽証的協定》(2000年2月29日起生效)。加快商簽新版協定,進一步提升中俄游客互訪量,推動落實《中俄蒙建設和推進“萬裡茶道”跨境旅游線路聯合行動方案》。

  ——探討建立長期多次簽証辦理機制,包括通過修訂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於便利公民往來的協議》(2013年3月22日起生效),繼續進一步推動兩國人員往來便利化水平。

  ——繼續互辦電影節活動,互辦動漫電影周,支持合作拍攝影片,中方支持俄方組建歐亞電影藝術學院並設立“歐亞電影公開獎”。

  ——聯合舉辦歷史檔案展覽,交換雙方感興趣的檔案復制件,支持地方檔案部門開展合作,推進《中蘇經濟關系檔案匯編(1949—1959年)》的出版准備工作。

  ——支持對方舉辦世界青年聯歡節和世界青年發展論壇等大型國際青年活動,繼續實施好“中俄青年創業孵化器”交流項目,促進中俄青年代表參與雙方組織的志願服務,每年舉辦“我們在一起”國際獎評選。

  七

  雙方對中俄地方和邊境地區合作呈現的新發展勢頭表示滿意,重申願繼續支持兩國地區間、城市間和市級地區間經濟和人文領域互利交流。為此,雙方商定:

  ——推動積極落實2023年11月舉行的中國長江中上游地區和俄羅斯伏爾加河沿岸聯邦區地方合作理事會第四次會議達成的各項共識,有效發揮“長江—伏爾加河”機制統籌協調作用。

  ——繼續落實好《中俄在俄羅斯遠東地區合作發展規劃(2018—2024年)》。擴大合作地域范圍,推動中國更多省份參與中國東北地區和俄羅斯遠東及貝加爾地區合作。

  ——推動落實2023年3月中國商務部與俄羅斯遠東和北極發展部簽署的《關於加強俄遠東地區優惠制度框架內產業和基礎設施領域合作的諒解備忘錄》。

  ——商批黑瞎子島(大烏蘇裡島)聯合保護開發的統一構想,包括建設客貨兩用口岸。

  ——繼續研究在俄羅斯遠東及其他地區建立中俄農業合作試驗示范區。

  八

  雙方重申落實兩國元首關於並行不悖、協調發展“一帶一路”倡議和大歐亞伙伴關系的共識,深入推進“一帶一路”建設與歐亞經濟聯盟對接,全面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與歐亞經濟聯盟經貿合作協定》,為確保整個歐亞地區經濟持續穩定增長發揮積極作用。

  雙方支持鞏固以世貿組織規則為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強調堅決遵守世貿組織規則的必要性,反對單邊貿易措施和貿易壁壘以及保護主義,包括綠色保護主義。反對濫用世貿組織國家安全例外條款,致力於營造自由、開放、透明、包容、非歧視的貿易與投資環境。

  雙方支持推進世貿組織改革,包括恢復上訴機構全面運行、提高世貿組織機構運行效率、激活世貿組織談判功能。支持將《投資便利化協定》納入多邊框架,支持世貿組織維護權威性,提升有效性。共同推動世貿組織第十三屆部長級會議取得切實成果,呼吁加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韌性與穩定。

  雙方同意,未經聯合國安理會授權的單邊制裁均為非法行為,違背各國主權平等和不干涉他國內政原則,對世界經濟和金融造成巨大負面影響。雙方不承認、不接受、不針對第三國實施包括治外法權在內的違背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准則的強制性單邊措施。為降低上述行為的負面影響,雙方致力於開展全方位合作。

  雙方反對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將經濟社會發展問題政治化。

  雙方商定,密切在上海合作組織、金磚國家、二十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東亞峰會、大圖們倡議等多邊、次區域框架內協調配合。

  雙方將以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2023年7月4日以線上方式舉行)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首腦理事會會議(2023年10月26日在比什凱克舉行)成果為遵循,積極提升組織國際威望,推動組織在維護本地區和全世界安全穩定、促進成員國經濟持續增長和開展人文交流方面發揮更大作用。雙方堅信,上海合作組織吸收伊朗為成員國為擴大本組織各領域合作開辟更廣闊前景,認為應充分挖掘擴員帶來的機遇和潛力。

  雙方強調應為項目落實提供融資保障,全面挖掘上合組織投資潛力,並同意繼續就建立上海合作組織開發銀行和發展基金(專門賬戶)進行磋商。雙方認為應進一步支持有關成員國落實擴大本幣結算路線圖。

  雙方願繼續加強在金磚框架內溝通協作。中方支持俄方主辦金磚國家領導人第十六次會晤。雙方願同其他金磚國家共同努力,落實好金磚國家領導人會晤共識,積極協助新成員融入金磚合作機制,同時拓展金磚外圍對話/“金磚+”合作,維護新興市場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共同利益。

  在2024年俄方擔任金磚國家主席國期間,雙方將推動提升貿易投資便利化,推動深化經貿領域務實合作,包括支持多邊貿易體系和世貿組織改革,發展包括電子商務在內的數字經濟,支持可持續發展,維護供應鏈安全穩定,加強標准領域合作,強化關鍵礦產領域合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創業生態系統整合合作,加強經濟技術合作,開展人工智能、自由貿易區和旅游領域合作。支持以實踐為導向的倡議和項目落地,深化金磚戰略伙伴關系,使其更加高效、成果更加務實。落實《金磚國家數字經濟伙伴關系框架》《金磚國家貿易投資與可持續發展倡議》,充分用好數字經濟工作組等機制,包括幫助金磚國家彌合數字鴻溝。雙方將圍繞跨境電商、電子單証、能源轉型等領域開展合作,推動交通領域合作,實現金磚國家互聯互通和可持續發展。

  雙方願繼續落實《上合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包括《上合組織成員國授權部門服務貿易合作框架》,加強數字貿易合作。繼續落實《金磚國家經濟伙伴戰略2025》,包括《金磚國家服務貿易合作路線圖》。

  俄方積極評價中方提出的全球發展倡議、全球安全倡議、全球文明倡議。俄方將繼續參與“全球發展倡議之友小組”工作。雙方將繼續深化務實合作,推動國際社會聚焦發展問題,增加發展投入,加快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雙方將堅定維護所有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和平利用科技成果的不可剝奪的權利,推動聯大“在國際安全領域促進和平利用國際合作”決議得到全面、有效落實,以確保平衡安全利益和發展權利,防止利用國際不擴散機制推行非法單邊制裁和技術遏制。

  雙方將進一步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溝通與協調,重申國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等全球性挑戰應繼續堅持多邊主義,反對以保護環境為借口實施制裁措施。雙方認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巴黎協定》是緩和人為因素對氣候不利影響開展多邊合作的基礎,呼吁各方恪守其宗旨和原則,特別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

  為應對氣候變化,建設清潔美麗世界,推動可持續發展,雙方將進一步深化清潔能源、低碳技術、可持續及韌性基礎設施建設以及適應氣候變化等領域的信息交流與務實合作。

  九

  在中俄總理第二十八次定期會晤框架下簽署了以下文件:

  ——《中俄總理第二十八次定期會晤聯合公報》

  ——《中俄投資合作委員會第十次會議紀要》

  ——《中俄能源合作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紀要》

  ——《中俄總理定期會晤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紀要》

  ——《中俄人文合作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紀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俄羅斯聯邦獸醫和植物檢疫監督局關於俄羅斯寵物食品輸華檢疫和衛生要求議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俄羅斯聯邦獸醫和植物檢疫監督局關於俄羅斯聯邦玉米、水稻、大豆和油菜籽輸華植物檢疫要求議定書補充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俄羅斯聯邦獸醫和植物檢疫監督局關於中國從俄羅斯輸入豬肉的檢驗檢疫和獸醫衛生要求議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俄羅斯聯邦海關署關於海關智能領域合作備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俄羅斯聯邦反壟斷局諒解備忘錄(2024—2025)》

  雙方商定,中俄總理第二十九次定期會晤將於2024年在俄羅斯聯邦舉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將通過外交渠道另行商定。

  本聯合公報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強和俄羅斯聯邦政府總理米舒斯京共同簽署。

  (新華社北京12月20日電)

  《 人民日報 》( 2023年12月21日 03 版)

(責編:袁菡苓、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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