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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星期貓” 該怎樣維權?

2023年11月17日07:59 | 來源:成都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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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買到“星期貓” 該怎樣維權?

  誰能拒絕可愛的“喵星人”“汪星人”?然而有些寵物購買時健康活潑,回家飼養短暫時間便生病。如果買回來的寵物貓原本就帶病,此后幾天內很快生病死亡,這種情況在網上有個熱詞,被稱為“星期貓”。今年以來,因為“星期貓”引發的糾紛和官司成為一種社會現象。

  如果買到“星期貓”應如何維權?記者請來相關專家進行解讀。

  案例回放

  寵物貓出售后七天死亡

  “鏟屎官”要求三倍賠償

  今年5月6日,市民黃先生在回家的途中看到小區附近新開了一家寵物店,他抱著閑逛的想法進入了寵物店。剛進店內,他就被一隻毛色極為漂亮,相貌十分乖巧,性格安靜的虎斑寵物貓所吸引。黃先生准備買下這隻虎斑寵物貓。

  為了讓自己更有保障,他要求賣家把貓咪的檢疫証明一起給他。寵物店老板表示,這隻寵物貓不足兩月,無法出示寵物貓檢疫証明,但是寵物店老板承諾這隻寵物貓無任何疾病。為了讓黃先生放心,購買當天,雙方就簽訂了《免責合約》,合約約定購買的貓咪在48小時內如果檢查出現貓瘟,可在48小時內將貓咪退還給寵物店,寵物店也將全款退還。如果超過48小時檢查出貓瘟,那麼寵物店不負任何責任。黃先生想對該條款的時間進行更改但寵物店拒絕變更。

  購買第二天,黃先生將寵物貓帶至寵物醫院檢查,發現寵物貓耳朵有馬拉色菌感染,身上有跳蚤。但因寵物貓表現正常,未表現出其他不適狀態,也就未做貓瘟檢查。第7天,這隻寵物貓出現嘔吐、腹瀉等貓瘟症狀,經寵物醫院治療后死亡。

  事發之后,黃先生第一時間找到了寵物店,以虛假承諾寵物貓無任何疾病為由,要求寵物店退款並支付三倍購買價作為賠償。而寵物店以簽訂的《免責合約》內條款為由拒絕賠償。雙方經社區調解仍不能達成一致,維權不成的黃先生便將寵物店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該寵物店除全額退款並支付購買價款的三倍賠償外,再支付寵物貓所有治療環節產生的費用等。

  法院判決

  寵物店退還購貓全款

  並承擔一半治療費用

  案件開庭后,黃先生與寵物店均提交了相關証據並參與了庭審。經法院審理認定:雙方建立了寵物貓的買賣合同關系,出售健康寵物系寵物店的根本合同義務,寵物店應對所售寵物的健康負有一定期限的質保義務,質保期不得低於寵物感染病毒后的潛伏期。黃先生購寵物貓時,寵物店承諾寵物貓無健康問題,但寵物貓在出售后7日內即發生貓瘟而死亡,結合寵物貓不足兩月,貓瘟存在潛伏期,案涉寵物貓存在健康隱患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質量要求。《免責合約》系該寵物店出具的格式條款,顯失公平,寵物店不能依據《免責合約》而免除自身責任。

  綜合考慮案涉寵物貓的確存在健康隱患,黃先生救貓心切,為此支付治療費用及寵物貓最終死亡等因素,法院最終判決該寵物店退還全部購貓款及承擔一半已支付的治療費用。

  關於黃先生主張該寵物店存在消費欺詐而要求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支付購買價款的三倍賠償,法院認為,欺詐系指行為人故意欺騙他人,使對方陷入錯誤判斷,並基於此錯誤判斷作出意思表示的行為。這起案件中,該寵物店在賣貓時如實告知該貓不足兩月,不能打針和驅虫,均在合理范圍。寵物貓年幼可能有健康隱患,屬於正常可預見范圍,並不能因此認定該寵物店存在欺詐的故意,黃先生未有証據証明該寵物店存在欺詐行為,因此對於價款三倍賠償的訴請未予支持。

  延伸閱讀

  如何避坑“星期貓”

  寵物買賣中賣家負有的質保義務具體指什麼義務?

  關於“星期貓”,網上熱議不斷,買到這樣的寵物貓,應該怎樣維權?錦江區法院法官及錦江區司法局工作人員為您進行全面梳理。

  購買愛寵,和賣家之間成立了買賣合同法律關系。賣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條的規定,負有質保義務。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在出售寵物前,賣家還負有向當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申報檢疫的義務,檢疫合格情況下取得檢疫証明。因此實際中,絕大部分寵物買賣糾紛案件中,賣家因無法提供檢疫証明,而被法院認定為無法証明其出售的寵物是健康的。“鏟屎官”在購買萌寵過程中,為了保証愛寵健康,和賣家商定合理的質保義務,包括要求賣家提供檢疫証明,疫苗、驅虫証明,並作出其他健康承諾。

  網絡購買寵物 “貨”不對板怎麼辦?

  在寵物健康的情況下,如果“鏟屎官”以“貨”不對板要求退貨或者減少款項,應當提供証據証明最終收到的寵物和購買時雙方確定的寵物不符。一方面,在選購環節,“鏟屎官”注意風險防范,和賣家細致、全面地確認寵物的品種、毛色,以及其他特征,並留下証據﹔另一方面,在收貨環節,“鏟屎官”應當第一時間或者按照約定的時間提出異議,並留下証據,例如驗貨時的開箱視頻。如果“鏟屎官”沒有風險防范和証據留痕意識,將會陷入舉証不能而面臨敗訴風險。

  “貨”不對板,瑕疵動物的拒收、返還,在法律上並無任何爭議,但拒收后寵物的生命安全無法保障。賣家后續遺棄瑕疵動物不僅會引發道德風險,也會因違反動物防疫法、遺棄動物侵權等而遭受法律風險問題。因此,“鏟屎官”不宜直接拒收,畢竟寵物也是值得尊重的生命,“鏟屎官”在收貨后、賣家同意返還之前,照料寵物產生的費用支出在有証據支撐的情況下,有權一並向賣家主張。

  由於某些寵物疾病客觀上存在潛伏期,如經營者已提供檢疫合格証、疫苗接種材料等,証明經營者在出售時對寵物患病確不知情,通常認為經營者不構成欺詐。

  “鏟屎官”如何買到健康寵物?

  一是購買時要索要檢疫証明﹔

  二是簽訂書面合同,細看合同條款,謹防格式條款﹔

  三是留存各類憑証,如留存轉賬記錄、診斷証明,包括與商家協商的過程等,以便發生糾紛時作為証據使用。

  “鏟屎官”怎樣能獲得“退一賠三”?

  可獲得“退一賠三”的情形:

  (1)維權主體必須是消費者,為生活消費﹔

  (2)商家確有欺詐情形﹔

  而構成欺詐,一般有下列4種情形:

  ①行為人具有欺詐的故意﹔②行為人實施了欺詐行為﹔③相對方基於行為人的行為產生錯誤認識﹔④相對方基於錯誤認識而作出了錯誤意思表示。

  成都日報錦觀新聞記者 晨迪

(責編:李強強、章華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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