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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民事訴訟接棒聯調 貢井法院破解工傷賠償難題

2023年11月07日1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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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感謝法官了!這4萬元給我解了大難題!”近期,職工老李收到某建筑公司支付的4萬元工傷保險賠款后,激動地說。記者了解到,日前,貢井區人民法院在一起勞務糾紛案件中,積極發揮能動司法作用,以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為目標,打通工傷認定行政及工傷保險待遇賠付程序壁壘,行政、民事訴訟接棒聯動調解,使得職工成功獲取賠償。

時間回到2021年12月,雇主王某雇請職工老李在自貢某建筑工地從事建筑施工工作,工作內容由王某安排,報酬也由王某支付給老李。12月20日,老李在施工時不慎從兩米高的樓梯上摔下受傷,診斷為右側跟骨粉碎性骨折、左側距骨軟骨剝脫骨折、右側跟距韌帶撕裂等。王某支付了老李的醫療費,另向老李支付誤工費、生活費29000元。醫療終結后,老李的傷殘等級經鑒定被評定為捌級,卻因賠償問題無法與雇主達成一致,遂以建筑工地的所屬公司作為工傷用工主體,申請工傷認定。隨后,工傷認定行政機關依法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但該建筑公司不服,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經審查,該建筑公司將施工內容轉包給王某組織實施,而老李系王某雇請。雖然老李與建筑公司沒有直接的法律關系,但建筑公司將施工內容轉包給不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自然人王某,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應認定建筑公司為承擔老李工傷保險責任的主體,因此工傷認定行政機關作出的認定工傷決定合法。

考慮到老李打官司的最終目的是要獲得工傷賠償,承辦法官於是圍繞老李工傷保險待遇這個核心問題,開展“行民”聯動調解,意圖在建筑公司認可工傷決定書的基礎上,由建筑公司賠付老李工傷保險待遇,一次性解決賠付問題。經調解,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扣除前期墊付的醫療費、誤工費、生活費后,再由建筑公司賠付老李各項工傷保險待遇200000元,當庭支付40000元,剩余160000元在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完畢。隨后,人民法院依法對雙方協議進行司法確認,建筑公司撤回工傷認定行政案件訴訟,實現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

(自貢網記者 王梓薇 葉艷)

來源:自貢網

(責編:羅昱、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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