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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零時起,成都尾號限行時間恢復為工作日7:30至20:00

2023年11月03日08:26 | 來源:川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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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11月3日零時起,成都尾號限行時間恢復為工作日7:30至20:00

  11月2日,記者從成都市交管局獲悉,根據成都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於11月3日零時解除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2年修訂)》規定,決定於2023年11月3日零時起,解除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機動車尾號限行恢復常態。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解除后,成都市機動車尾號限行時間恢復為工作日7:30至20:00。預警正式解除前,繼續執行各項應急措施。

  成都市機動車尾號限行措施恢復如下:

  一、“尾號限行”時間: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號限行”范圍:成都市繞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內所有道路。

  三、“尾號限行”車輛: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載客汽車。

  四、“尾號限行”規則

  (一)上述限行車輛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數字分為五組,每個工作日禁止一組上述限行時間和限行區域內通行。尾號組合及對應規則分別為:星期一為“1”和“6”﹔星期二為“2”和“7”﹔星期三為“3”和“8”﹔星期四為“4”和“9”﹔星期五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節假日調休變更為工作日的,當日不實施“尾號限行”。

  五、下列車輛不受“尾號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懸挂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載客汽車﹔

  (二)持C5駕駛証的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汽車﹔

  (三)軍車、警車、消防救援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和巡游出租車﹔

  (四)懸挂使領館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外籍車輛﹔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受行駛線路、行駛方向限制的車輛。

  六、對違反限行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法處罰。(川觀新聞記者 張庭銘)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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