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門票“概不退換”合法嗎?
法官提示:主辦方或票務平台無權自行規定不可退票
2023年10月10日09:52 | 來源:北京晚報

原標題:演出門票“概不退換”合法嗎
隨著演出市場的火爆,今年以來,很多演出門票被“黃牛”炒出了天價。演出門票“一經售出,概不退換”的規定合不合法?朝陽區人民法院法官結合相關法律法規為消費者釋疑,主辦方或票務平台無權自行規定不可退票。
據業內人士介紹,演出門票通常分為可售票與不可售票兩部分,其中不可售票主要包括內部工作票、贈票等。雖然“強實名”政策已經落地,但仍有大量的不可售票流入“黃牛”手中。針對這種情況,文旅部、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型營業性演出活動規范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要求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即每場演出每個身份証件隻能購買一張門票,購票人與入場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
“強實名”抑制“黃牛”的另一面,卻也導致了退票難問題。演出門票“一經售出,概不退換”的霸道條款屢屢引發糾紛,成為消費者投訴的熱點。王女士在某票務平台上購買音樂節門票后,發現選錯日期想申請退票,卻被票務平台拒絕。
法官提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了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等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外,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網購演出門票,且未觀看演出,顯然不屬於法律規定的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的范圍,演出主辦方或票務銷售平台無權自行規定不可退票。(北京晚報記者張蕾)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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