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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安市發布“一方案”“兩措施” 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

2023年10月10日1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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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9日,全市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大會召開。會上發布了《廣安市提升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六大行動”方案》《廣安市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八條措施》《廣安市進一步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二十條措施》(以下簡稱“一方案”“兩措施”),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如何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如何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如何充分發揮全市個體工商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記者對“一方案”“兩措施”進行了解讀。

開展六大行動 切實增強民營經濟發展活力

主要目標:到2023年底,在市場准入、政務服務、賬款清理、要素保障、融資貸款等方面解決一批堵點難點問題,形成一批階段性成果。到2025年底,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建設取得明顯成效,民營經濟發展綜合評價進入全省第一方陣。

(一)開展融資難題破解行動

1.做實融資增信。做實融資征信“白名單”,依法依規推動民營企業納稅、社保、公積金、不動產、水電氣費繳納等信息數據與金融領域共享。持續開展“稅銀合作”,實現“納稅信用”換取“銀行貸款”。將“稅電指數”應用於民營經濟金融創新服務,推出“稅電指數貸”普惠金融產品。推動廣安市信用信息服務平台與“天府信用通”平台互聯共享或單獨搭建銀企對接平台,不斷完成信貸、納稅、履約、參保繳費和違法違紀等信用信息歸集。持續加強“雙公示”信息的歸集報送工作。建立廣安市信用信息服務平台與市大數據平台數據資料常態化交換對接機制。

2.拓寬融資渠道。持續推進股權融資,加大企業上市培育力度。加強資本市場宣傳輔導,支持引導企業搶抓注冊制、北交所等改革戰略機遇。支持符合條件的優質企業靈活運用多元化融資工具直接融資。引導金融機構用好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實施“同城融圈·金融先行”專項行動。推廣“園保貸”“制惠貸”“服保貸”等特色貸款產品,幫助民營企業降低融資成本。

3.落實多元風險分擔補償機制。推動政銀擔合作創新,落實風險分擔補償措施。做強擔保機構實力,不斷擴大擔保業務規模。引導銀行機構適度下放信貸審批權限,優化信貸審批流程,提升信貸審批效率,縮短貸款發放周期。鼓勵商業銀行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審慎運用金融科技支持風險評估和信貸決策。

4.加大對金融機構考核力度。制定金融目標考核辦法,加大金融機構信貸投放考核力度,根據金融目標考核對信貸投放作出突出貢獻的金融機構進行激勵。

(二)開展市場公平准入行動

1.降低市場准入門檻。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全面實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禁止以規范性文件、會議紀要等任何形式對民營資本單獨設置附加條件、歧視性條款和准入門檻,保障民間資本平等進入清單外所有行業、領域和業務。全面推開“証照分離”改革,推進“照后減証”,解決“准入不准營”問題。穩步開展市場准入效能評估,建立市場准入壁壘投訴和處理回應機制,完善典型案例歸集和通報制度。

2.拓寬民營投資領域。建立完善民營投資重點領域項目庫,公開發布項目推介清單,向民營資本常態化推介投資項目。擴大政府採購民營企業產品比例,鼓勵民營投資開展科技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支持參與重大戰略,鼓勵民營企業積極投入富民強市建設,引導參與和服務“同城融圈、優鎮興鄉、品質主導、產業支撐”四大戰略。支持參與基礎設施建設,引導民營資本參與新型城鎮化、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補短領域建設。鼓勵民營企業通過資本聯合、優勢互補、產業協同、模式創新等參與國有重大投資項目、成果轉化項目和資產整合項目。

3.開展工程招投標領域專項治理。開展現行有效的招投標制度規則再清理、再規范工作。開展清退歷史沉澱保証金專項行動,分類清退民營企業繳納的歷史沉澱投標保証金、履約保証金和工程質量保証金。嚴厲打擊招投標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工程招投標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執法力度。

(三)開展拖欠賬款清理行動

1.完善欠款清理工作機制。建立市縣聯動機制,統籌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工作。推行機關、事業單位、大型企業逾期未支付中小企業賬款信息披露及抽查制度。加強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案件的督辦,開展涉企執行案件專項清理行動,切實解決“執行難”問題。

2.強化拖欠賬款清償及遏制新增。制定清理拖欠賬款計劃,將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納入政務目標考核范圍和政府審計范疇,加快清償拖欠賬款。貫徹落實《廣安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對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進行全面論証審查。政府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保落實到位。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不得以內部人員變更,履行內部付款流程。

(四)開展資源要素保障行動

1.推動土地等歷史遺留問題清理解決。按照尊重歷史、依法依規、便民利企、“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加快化解不動產辦証遺留問題。組建不動產辦証遺留問題化解工作專班,“分類施策”“一案一策”量身定制解決方案。加大不動產登記政策宣傳力度,減少矛盾糾紛和信訪訴訟。

2.強化土地供給保障。全面推行“簽約即供地”“交地即交証”。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提高土地利用率。列入省市重大產業項目實行市級統籌,優先保証用地。出台《廣安市低效工業用地認定標准的指導意見》,持續推進低效工業用地清理整治。新增工業用地出讓年期原則上控制在20年以內,縣級以上重大工業項目出讓年限可適當放寬,最高不超過出讓年限50年。完善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機制,加大閑置土地、低效用地清理力度。

3.強化電力供應保障。提高電力保障水平,全力提速110kV仁和輸變電工程等電網補強項目建設,加快廣安Ⅱ500kV輸變電、鄰水南220kV輸變電等工程前期工作進度。降低企業用電成本,引導企業錯峰用電,指導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電能替代等政策。

4.強化天然氣供應保障。積極爭取天然氣資源地政策、氣量指標和價格優惠,努力保障民營企業生產用氣需求。

5.強化人才和用工保障。暢通人才向民營企業流動渠道,健全人事管理、檔案管理、社會保障等接續的政策機制。加強重點企業用工保障,搭建用工對接平台,大力開展線上線下招聘服務活動,推動人崗精准對接。深化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推行“訂單式”培訓模式。支持民營企業優秀人才申報“天府峨眉計劃”“天府青城計劃”及四川杰出人才獎等。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科學合理開展職稱評定。加快社會保障服務跨省銜接,推動養老保險關系無障礙轉移接續。強化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推行“免申即享”經辦模式,確保符合條件企業“應享盡享”。

(五)開展服務效能提升行動

1.提速涉企審批。積極爭取省級相關部門下放能評、安評、環評等行政審批權限,進一步壓縮行政審批時限。推行水電氣等市政接入工程涉及的行政審批在線並聯辦理,開展聯合驗收“一口受理”。

2.優化和規范政務服務。健全“企呼政應、接訴即辦”機制,在“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開設惠企政策兌現、受理專席。縱深推進“一網通辦”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探索園區政務服務集成授權改革,當好園區企業保姆,實現“園區事園區辦”。

3.分級協調項目建設。出台《重大項目分級協調機制》,建立重大項目專題協調會議、要素保障協調、屬地協調等6大機制。壓緊壓實項目屬地主體責任和部門管理責任,分級分類協調解決項目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推廣《廣安市企業投資項目告知承諾制審批事項清單》,全面推行企業投資項目審批“告知承諾制”,提高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

4.全面包容審慎監管。全面推廣柔性執法和包容審慎監管,印發《廣安市推行“一目錄、五清單”精准高效監管執法工作方案》。嚴格執行“雙不”清單,指導幫助市場主體合規經營。常態化執行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進一步規范涉企檢查,印發《廣安市行政執法檢查一體化工作方案(試行)》。將雙隨機抽查比例與企業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相結合,最大限度減少對守信企業干擾。

(六)開展企業合法權益保護行動

1.依法保護合法權益。加大對影響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聲譽的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行為的審查力度,加大對涉及合同詐騙、金融詐騙、職務侵佔、資金挪用、索賄受賄、黑惡勢力犯罪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嚴格區分經濟糾紛和經濟犯罪、單位犯罪和個人犯罪界限,依法審慎使用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和留置措施。依法正確處理合法財產和違法犯罪所得、企業正當融資和非法集資關系,嚴禁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資產。不宜查封、扣押、凍結的經營性涉案財物,最大限度減少偵查辦案對正常辦公和合法生產經營的影響。嚴格貫徹落實《廣安市外來企業投訴處理辦法》,著力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系統開展打假治劣專項行動,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

2.探索建立企業合法權益補償救濟機制。探索建立補償救濟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補償條件和范圍。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和懲戒制度。優化府院聯動機制,及時推動相關企業市場出清和資產要素重整。

3.營造尊商重商濃厚氛圍。大力宣傳民營企業家的先進典型事跡,激發干事創業激情。開展公益慈善項目,引導民營企業家參與公益慈善事業。制度化開展企業家培訓,發布“廣安民營企業50強”“科技創新10強”等榜單。構建親清政商關系,細化政商交往“正面清單”“負面清單”。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保護擔當作為干部,堅決查處誣告陷害、惡意舉報等行為。落實優化營商環境監督員制度、《四川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74條規定,嚴肅整治“新官不理舊賬”“蝸牛速度”“靠企吃企”等問題,定期曝光損害發展環境的典型案例。加強對水電氣行業管理力度,嚴肅查處“亂收費”“吃拿卡要”等行為。

強化八項措施 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我市出台“八項措施”,促進民營企業發展壯大。

1.支持科技創新。對年度研發投入經費達到50萬元以上的民營企業,按不低於實際研發投入經費的3%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對取得重大突破、實現研發成果行業共享的創新聯合體,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對經認定的首台(套)、首批次產品大規模產業化項目,按不超過項目新增設備投資額20%的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

2.支持數字化轉型。對新購置智能化設施設備30萬元以上的企業,按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最高50萬元獎補﹔對新購置智能化生產線3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最高100萬元獎補﹔對智能化車間改造新購置軟硬件6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最高200萬元獎補﹔對智能化工廠建設新購置軟硬件10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一定比例給予最高300萬元獎補。

3.加大融資擔保支持力度。對與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業務合作、開展單戶融資擔保金額1000萬元及以下的融資擔保業務,財政部門按照其年化融資擔保額的1%給予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業務獎補。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減費讓利,在可持續經營的前提下,保持較低費率水平,對民營和中小微企業不收取保証金。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0.8%,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2%。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擔保業務用於民營和中小微企業佔比不低於80%。降低或取消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盈利性考核要求。

4.加大民企信貸投放力度。推動民營企業納稅、社保、公積金、不動產、水電氣費繳納等信息數據與金融領域共享。加大“制惠貸”“園保貸”“服保貸”“稅電指數貸”推廣使用,向制造業投放貸款年增速不低於10%。推動民營小微、綠色低碳等領域信貸投放不低於100億元。推動金融機構通過四川省征信平台投放貸款100億元。支持符合條件的供應鏈核心企業與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台對接。

5.減輕企業稅費負擔。落實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政策規定的民營經濟納稅人享受增值稅、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稅收優惠等政策。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征收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証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執行期限至2027年12月31日。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參保企業上年度參加失業保險足額繳費滿12個月,且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於5.5%,30人(含)以下的參保企業裁員率不高於參保職工總數20%的,可申請失業保險穩崗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60%返還,大型企業按30%返還,實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6.支持公平參與政府採購。超過400萬元的工程採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40%以上的份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單位應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執行,不得無預算、超預算開展政府採購,不得要求民營中小企業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條件和違約責任等交易條件。支持參與政府採購的民營企業實行以保函代替保証金,減少企業資金佔用。採購單位應在採購文件中明確對民營中小企業的合同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合同金額的40%、不高於合同金額的70%。符合合同約定付款條件的,應依法依規及時完成資金支付,不得以人員機構變動、履行內部付款審批程序等為由拖欠或延遲付款。

7.降低用電用氣成本。全面開展“三省+三零”用電報裝服務,實現居民用電新裝和低壓小微企業用電報裝“零投資”。對用電設備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業採取低壓方式接入電網,計量裝置及以上工程由電網企業投資建設。支持具備條件的天然氣大用戶“轉供”改“直供”,提高民營企業合同內氣量比例。

8.降低用地成本。對民營企業投資省、市政府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業項目,或在產地對農、林、牧、漁業產品直接進行初次加工的工業項目,其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於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的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准的70%執行。對建成投產的工業企業,確需在原用地范圍內增加廠房及配套設施、開發利用地下空間,不再增收土地出讓金。

出台二十條措施 為個體工商戶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為進一步鼓勵、支持、引導個體經濟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全市個體工商戶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市出台“二十條措施”,為個體工商戶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一、優化准入環境

1.推動設立、變更和遷移便捷化。全面推行“一網通辦”“全程網辦”,充分推廣使用“營商環境雲地圖”,協同推進川渝個體工商戶“一件事主題式套餐服務”。

2.簡化歇業和注銷流程。對於需要辦理歇業的個體工商戶,全面推廣使用“全程網辦”服務,簡化歇業期間稅收、社保、住房公積金、醫保辦理手續。需要辦理注銷登記的,可通過簡易注銷程序辦理注銷登記,無需注銷公告,無需提交承諾書。

二、鼓勵自主創業

3.搭建就業創業平台。對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創業實體和創業項目,按規定給予每個創業實體或創業項目1萬元一次性創業補貼﹔返鄉下鄉領辦、創辦現代農業、特色文旅、養老家政服務、電子商務企業的,一次性發放創業補貼1.5萬元/人﹔領創多個創業項目的,累計補貼最高不超過10萬元,補貼標准實施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4.落實支持重點群體創業稅收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脫貧人口、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從事個體經營的,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當月起,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20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5.落實特殊群體創業補貼。殘疾人首次從事個體經營,且自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之日起正常運營1年以上的,按規定給予每戶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對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按規定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

三、拓展發展空間

6.開展分類培育。根據個體工商戶發展水平和特點,按“生存型”“成長型”“發展型”標准進行分類培育,建立“名特優新”名錄庫。

7.引導轉型升級為企業。全面落實“轉企升規”財政激勵獎補政策,按照每戶0.8萬元標准獎勵支持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

四、降低經營成本

8.落實“六稅兩費”減免政策。對個體工商戶按照50%減征資源稅(不含水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証券交易印花稅)、耕地佔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9.推動減免有關費用。全市所有國有檢驗檢測機構,對市內個體工商戶委托的產品質量檢驗、計量校准和特種設備檢驗費用按公示標准的50%收取。

10.提供靈活便利經營場所。在不影響正常生活秩序的情況下,支持臨街適宜商鋪在門前批准區域、批准時間范圍內開展出店外擺經營活動,夜市街區按規劃時段管理,免征佔道費用。

11.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實施“支小惠商貸”“助農振興貸”財政金融互動政策,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使用支農、支小再貸款資金發放的個體工商戶貸款,財政部門給予1.5%的貼息支持。對符合個人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個體工商戶,可申請最高3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財政貼息。

12.加大金融信貸支持和保險保障力度。深入實施“同城融圈·金融先行”專項行動,擴面推廣“服保貸”等信貸產品。創新開發保險產品,開通定損理賠綠色通道。支持個體工商戶參加商業保險。

五、提供細致服務

13.提升年報服務水平。加強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宣傳指導,及時解答在年度報告系統使用過程中存在的疑難問題。及時提醒個體工商戶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年報。

14.充分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引導和鼓勵個體私營經濟協會充分發揮行業組織作用,為個體工商戶在市場准入、減稅降費、轉型升級等方面提供針對性的幫助。鼓勵各類行業協會商會和其他社會團體開展政策咨詢、創業指導、就業培訓等工作,協調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和問題。

15.強化法律支持與服務。充分發揮律師服務團作用,積極為個體工商戶開展“法治體檢”、法治宣傳等活動。鼓勵法律服務機構為需要維權的個體工商戶提供法律咨詢、公証、調解等法律服務。

16.保障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進一步加強存量政策清理和增量政策審查,拓寬第三方評估和交叉評估覆蓋面。

17.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指導、督導相關行政執法部門規范行使行政裁量權,完善分類檢查事項目錄和不予處罰、免予處罰、減輕處罰、從輕處罰、從重處罰清單。

六、強化組織保障

18.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培訓,採取靈活多樣、簡明易懂的方式提升宣傳效果,不斷提高社會知曉度。

19.明確責任分工。各責任單位要認真落實各項職責任務,細化工作措施,加強業務指導,適時調整完善政策,及時更新接續政策,並對各地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動態調度和跟蹤督辦。

20.加強銜接配合。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協同配合,建立健全工作聯系機制,定期會商解決各項政策措施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來源:廣安日報 記者 龍俊帆 整理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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