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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100元殺害鄰居外逃10余年 四川洪雅一男子落網被判死緩

2021年09月02日09:11 | 來源: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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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因100元殺害鄰居外逃10余年 四川洪雅一男子落網被判死緩

  13年前一聲槍響,打破了四川洪雅一個小鄉村的寧靜。兩名20多歲小伙子,因100元錢發生口角,引發一場命案。一人當場身亡,一人逃亡10多年。

  9月1日,封面新聞記者從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近日,該院開庭宣判了這起案件,犯罪嫌疑人余某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余某荒廢多年的房屋

  因100元起糾紛 村民槍殺鄰居后外逃10余年

  余某和毛某某是眉山市洪雅縣同村同組的村民,兩人居住的房子相隔不到百米。

  2008年7月,余某等四戶人到毛某某家中,商量分配3600元賠償款事宜。據當時在場的另一位村民回憶,幾人在討論分配時,毛某某表示余某家參與少,隻分100元,余某不同意,雙方爭吵幾句后,余某情緒激動,奪門而出。

  隨后,余某到同村村民家中,找到一支火藥槍,再行至毛某某家中,向毛某某開槍射擊,隨后攜槍逃離現場並將槍丟棄在附近河中。后來,毛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案發后,余某逃往外地藏匿。直到2020年5月30日,被警方在貴州一出租房內抓獲。

  庭審現場

  本想“嚇唬對方” 一時沖動終釀成大禍

  庭審中,法官訊問余某——為何去拿火藥槍?打了后是否知道情況?

  余某表示,發生糾紛后自己心裡很氣,想打架覺得打不贏,就想到了其他村民以前打過鳥的火藥槍。

  余某陳述說,以前他並未使用過火藥槍,開始是想拿槍嚇一嚇毛某某,讓他道歉,結果毛某某不道歉還向前走,他一害怕便開槍了。因為當時非常害怕,開槍后就立即逃走,並把槍扔在了河裡。第二天,聽姐姐說毛某某死亡,於是立即逃往了外地。

  “我一時沖動,給他們一家造成了傷害。我心裡非常后悔,給他家屬說聲對不起。”在庭審最后陳述中,余某對過去的所作所為表示懺悔。

  查明案件后,法院根據其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判決:被告人余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封面新聞記者 王越欣 圖據眉山中院)

(責編:章華維、羅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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