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月起,四川将改变按量征收方式,按每吨煤价的一定比例征收调节基金
人民网四川视窗1月7日讯 四川首次尝试的煤炭调节基金征收办法已作新调整。昨日,记者从省经委获得的新方案显示,本月起,四川将按煤炭每吨售价的一定比例征收煤炭调节基金。“新方案将原来的按‘量’征收,改为按‘价’征收,弹性变大”,昨日,四川煤炭业一位资深人士说,新征收办法在扶持煤企生产的同时,也使四川近千家煤炭企业每月少掏上千万元。
“最近几个月,煤炭价格暴跌,原先的供求状况发生根本性逆转,煤炭生产企业库存剧增”,一位接近四川省经委的人士说,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修改原征收办法。
“目前新方案已获省政府通过”,四川省经委有关人士说。记者获得的该新方案显示,2009年1月1日起,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的原煤(含洗混煤)按每吨销售价格的4%比例征收;自采原煤加工的洗净煤按每吨销售价格的3.5%比例征收;自采原煤加工的焦炭按每吨销售价格的3%比例征收。
四川省经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0日,四川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在4个月的时间里共征收了9811.1万元。但在这4个月时间里,煤炭价格一落千丈,“以原煤为例,已从最高时的370元/吨下跌到现在的160元/吨”,宜宾煤老板孙标说,因为按量征收,他前四个月已经缴了100多万元的调节基金。昨日得知新方案的征收标准后,孙标松了一口气,按照新标准,他每生产一吨原煤只需缴6.4元,相比原来的每吨40元已减少了很多。
记者了解到,四川省电煤库存已达要求,枯水期所需的电煤供应充足。“2007年,四川仅原煤生产就达7701万吨”,四川省经委相关负责人说,因2008年全省煤炭产量数据还未统计,此次新政所带来的影响尚不清楚。不过,上述四川煤炭业资深人士说,四川现有煤矿企业1478户,虽然去年地震中有264户煤矿受损,但产能影响并不大,仅以去年原煤产量的50%粗略计算,这些煤炭企业因新政每月将少掏上千万元。(郭新志 李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