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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清退预收的9月1日后的集贸市场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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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9-4 9:37:44 编辑: 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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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四川视窗9月4日讯 “此前预收的9月1日以后的集贸市场管理费,市工商局将按照要求,组织基层工商部门认真清理核查,并报请市财政按照规定尽快予以清退。”今(3)日,成都市工商局通报,全市从9月1日起统一停止了征收集贸市场管理费,停止、取消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等多个收费项目,另外还将合并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2008-2009年检,并免收一年的年检费。
截至8月31日,全市各区(市)县工商局已依照财务规定将有关市场管理费票据全部上缴。“如果市场上再出现使用此类票据收费,应视为无效行为,经营户可以拒缴。”工商部门相关人员称,“希望集贸市场管理费收取对象保管好相关收费票据。”
另外,成都市工商局还停止、取消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费、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费、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费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费。成都市工商经济信息中心将取消、停止收取本地服务器中查询企业注册基本登记资料费、在区(市)县联网服务器中查询企业注册基本登记资料费、名录查询费、法人查询费、地址及电话号查询费、注册资本金查询费、年检情况查询费、经营范围查询费、股东查询费、股东出资额查询费、营业期限查询费等15种费用。
除以上取消收费项目外,成都市工商经济信息中心将保留企业登记资料电子档案查询费、企业注册名称检索查询费、资料打印费、复印服务费、工商代理服务费、工商信息常年服务费和查询跨省市企业资料服务费。
“虽然收费停止了,但为广大市场经营主体提供的公共服务只会更加优质高效。”工商部门相关人员说。(记者 姜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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