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四川视窗9月26日讯 俗话说“爆竹声声辞旧岁”,时隔15年后,成都中心城区的市民可在爆竹声中进入2009年。昨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了《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成都市燃放烟花爆竹将实行分区域分时段管理制度。
放火炮 三环内限定时间燃放
根据《规定》,成都市三环路以内(含三环路)的地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初六和正月十五每日的7时至24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三环路以外地区,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维护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划定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卖火炮 标准由公安等确定
成都市将对销售烟花爆竹的品种和规格予以严格限制。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和规格,将由市公安局会同市监督、安监、环保、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质量国家标准并结合成都市实际确定并公布。
此外,《规定》还对燃放鞭炮作了禁止性规定,包括6大禁放区域以及3大禁止行为。 (熊德壮 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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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车场不节水最高罚2万
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昨日还批准了《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和《成都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两法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成都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要求,非居民用水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超计划部分累进加价收费。洗浴中心、游泳场馆等未按规定安装节水设施、设备和器具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罚款。
《成都市罚没财产管理规定》对没收物资的处理方式上增加了“捐赠”一项,规定对无法变价处理或变价价值较低但对特定群众具有一定使用价值的,可由财政部门会同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共同决定将其用于公益捐赠。(熊德壮 刘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