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四川视窗9月24日讯 堵塞城市排水管网,向城市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泥浆等易堵塞物,最高可能会被罚款5万元!昨日,四川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的《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初次分组审议。《条例(草案)》对我省排水管理体制、排水与污水处理专业规划、城市排水许可以及城市排水设施养护管理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新建城市排水设施必须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对原有城市雨水污水合流的城市排水设施,应制定改造规划,列入年度建设计划,逐步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分治。单位或个人将污水管与雨水管连接的,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条例(草案)》规定了不得有危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凡是有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剧毒、易燃易爆物质和有害气体;堵塞城市排水管网或者向城市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渣土、泥浆等易堵塞物;擅自拆卸、移动、占压和穿凿城市排水设施等行为的,可处5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黄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