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体现党和政府形象,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在四川省抗震救灾工作取得阶段性重大胜利、灾后恢复重建全面启动之际,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对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坚实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网四川视窗9月2日讯 在1日举行的四川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通报,历时两个月的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如期完成,58个省级部门实施的总计1122项行政审批事项,保留486项,取消调整后减少633项,精简数占原行政审批总数的56.4%;审批时限平均提速达37.9%。四川省跻身于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的省份之一。
项目取消调整的具体情况是:取消64项,下放49项,转变管理方式257项,合并232项,不列为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31项。四川省政府规定,未列入省级保留目录的,省直各部门一律不得再进行审批;保留的项目,原则上都要进入省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四川外汇管理局、证监会四川证监局、成都海关等10个中央驻川机构已由国务院部委组织清理,未参与此次清理。
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要求,四川省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工作于5月启动,按照 “从简从优”原则,参照先进省(区、市)的经验和做法,清理省本级保留、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优化编制审批流程,逐环节、逐岗位明确办理时限。目前,全部保留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已录入行政审批软件试运行。
被要求转变管理方式的257个项目,经审核确认,均属于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和功能的行政机关内部监督措施,或行政机关“以批代管”事项,以及行政机关可以通过事后监督、公共服务履行职能的事项。这些事项将转变为行政机关日常管理、事后监管或公共服务,不再进行行政审批。
巩固清理成果是接下来要考虑的重点工作。四川省政府法制办将按照立法程序,组织修订取消、下放和转变管理方式项目的设定依据。同时,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对转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行为进行分类规范的相关制度正在酝酿中。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已进一步向市州延伸。 (李旭 陈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