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人民网四川视窗首页 > 特色频道 > 独家看点
新闻搜索
南昌规定初次卖淫嫖娼可轻罚 市民指责太不严肃
 
时间: 2008-8-21 10:22:42 编辑: 高红霞  进入论坛

  人民网四川视窗8月21日讯 据信息日报报道 因涉及多个敏感话题,南昌市公安局近日出台的《公安机关常见治安案件处罚裁量标准(试行)》甫一公布便引起了南昌各界的广泛关注,焦点背后,争议不断。

  根据这一新规,凡是初次卖淫、嫖娼,且认错态度好的,或以口淫、手淫等方式卖淫嫖娼的,以及因生活所迫卖淫的都可从轻处罚。

  警方:新规透露“人性”

  南昌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这一新裁量标准旨在细化目前过于笼统的相关法规,杜绝和减少执法随意性,限制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高民警规范化执法水平。

  这位人士表示,新规定中透露著许多“人性化”色彩,比如根据新标准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在以下四种情形可以从轻处罚:亲友、邻里或同事之间因纠纷引起,双方均有过错的;双方都是在校学生;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过错行为引起的;致人轻微伤乙级以下的。

  不过,许多南昌市民对警方“宽恕”卖淫嫖娼行为这样“人性化”的举动就并不支持。

  市民:削弱法律威信

  记者在南昌街头的随机拦访发现,多数市民对这一规定持观望态度。“缺乏一定的操作性,谁能认定卖淫女是初次呢?警方该到哪里里去找‘不止一次卖淫’的证据?”南昌市民何先生对警方的做法表示不解。

  南昌大学学生王同学认为这一新规定可能会给人以侥幸心理,从而削弱了法律的威信,“警方明确表现出了对特殊情况下卖淫者的同情,因生活所迫,然后去犯法,就可从轻处理是不能成立的。法律是非常严肃的,不能将法律处罚与道德同情混为一谈。”

  江西媒体人士成先生表示,只有对法律保持一份敬畏,才能保证社会有条不紊的运转。人们所以信仰法律,根本在于法律的一视同仁,只要违反了公共约定的法条,就应受到同等的惩罚,若事事强调“特殊”,法律就会形同虚设。

来源: 搜狐 
 
图片新闻 
 

·江西农家三天两次遭雷击 电火花直往屋里跑
·保姆动用积蓄为雇主垫付医疗费 3年未能讨回
·广州吃饭可以分期付款  600元饭钱90天还清
·小学生患上“奥运综合症” 要上体校不上学
  四川要闻
·灾区校长荐儿子保送大学续:高校扣发通知书
·今年 十年一遇以上的较大洪水极可能袭四川
·成都四大重灾区 免征三年价调基金至2011年
·四川规定 特殊工时不例外 加班须付加班费
·紫坪铺水库目前安全 9月底完成除险加固设计
·广安因采矿导致华蓥山13处地陷 800村民断水
·成都百货大楼野蛮拆迁垮塌 现场无伤亡(图)
·抗震救灾100天 水利厅继续加强防汛保安工作
  独家报道
·南昌规定初次卖淫嫖娼可轻罚 市民指责太不严肃
·南京834名大学生身陷传销窝:女子当众脱衣演讲
·林丹夺金抛鞋庆祝 上百人都称捡到
·揭密:20岁邹凯少年老成的秘密
·男足糟糕表现激发灵感 网民趣评妙语连珠
·冠军郭文珺寻父引爆网络 网友呼吁尊重隐私
·复旦未录取受争议抗震生 教育部维持对其表彰
·境外赌博集团围赌奥运 大中华区达700亿港币
  专题新闻
·石家庄,安全还是危险
·高考满分作文被指抄袭
·中国要求CNN就“恶语辱华”事件道歉
·大小S姐妹走进北大百年讲堂
·不丹终结百年帝制 成地球最年轻民主国
·奥运圣火传递拉开序幕
·第80届奥斯卡金像奖
·中国人50年择偶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