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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人性化排危 经村民同意可拆除受损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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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6-19 9:37:39 编辑: 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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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四川视窗6月19日讯 “征得村民的同意后,政府可以拆除因地震受损的房屋。”昨日,彭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门生要求各乡镇干部人性化对待灾区房屋的排危工作,“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每一分财产。”
5·12大地震让彭州全市20个乡镇32.7万间房屋倒塌,78.25万间房屋受到损坏。房屋是很多灾区群众的最大一笔财产,一些房屋虽然不能再居住,但村民对于房屋的感情却非常深。记者近日在灾区采访时了解到,很多灾区群众在废墟中抢出木料、钢筋及一些生活必需品。个别严重危及行人安全的房屋正在被拆除。
但个别群众对灾后安置政策不了解,认为政府是不是借此搞拆迁。拆下来的砖、瓦、钢筋怎么处理?也有人问,房屋倒塌后,宅基地还属不属于自己?“村上干部说我们以后就住在一起了,土地离了那么远,生产如何搞?”
针对群众的疑虑,彭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门生昨日明确表示,目前彭州的灾后重建工作重心在安置房的建设。按照“因地制宜,适度集中,规范管理,逐步分流”的原则,宜聚则聚,宜散则散,并不会搞“一刀切”。
在受损房屋排危方面,门生表示,房屋是否能够继续使用,是否是危房,将由专家鉴定后向群众公示,群众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还可以要求复查鉴定。考虑到现在农村很多是砖混结构楼房,村民自己动手拆除危房非常危险,政府可以派出挖掘机进行机械拆除,“但前提是,只有确认是危房,并且经房屋主人签字认可,政府才会安排拆除”。
门生表示,危房拆除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允许业主清理废钢筋、砖瓦、木料等可利用、变卖的东西,待清理结束后才能清运建渣。“废钢筋、砖瓦虽然不值多少钱,但都是群众的财产。政府要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每一分钱。”
另据了解,目前彭州正在进行涉及村民的确权工作。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林权等。“确权将为下一步进行永久性安置等提供依据,保障他们的利益。”彭州市委统筹办副主任周洪金说。(马天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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