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四川视窗2月14日讯 2月13日记者获悉,日前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通知,将省内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减免期限延长至3月31日,以进一步保障全省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解决民众的菜篮子问题。
据悉,为支持各地抗灾救灾工作,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委发出通知,自1月26日至2月5日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的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对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销售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入场费等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减半收取。
为确保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和抗灾救灾的需要,保障鲜活农产品市场供应,解决民众关心的菜篮子问题。日前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根据国家两部委要求再次发出通知,延长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减免期限,将减免执行截止期限由2月5日延长至3月31日。
物价部门同时强调,凡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或未经国务院和省政府及其所属财政和物价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于乱收费,必须一律取消。(盛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