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网四川视窗11月18日讯 李先生和父亲牵着爱犬外出散步,不料街边宠物店突然冲出一只金毛犬,不仅与李先生的狗撕咬起来,还咬伤了李先生的大腿。日前,气愤不已的李先生一纸诉状将狗店主人冯小姐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1.2万余元。17日,记者获悉,这是《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公布以来,金牛法院受理的成都第一起狗伤人索赔案件。
金毛咬伤大腿肉怒告犬主索赔万余
今年3月30日早上10时,李先生和父亲一起外出遛狗,就在两人经过黄苑街与同怡路交叉的十字路口时,一只体形高大的金毛犬突然从街边的宠物店里冲了出来,直接扑向了李先生牵着的小狗。两只狗立刻撕咬起来,而猝不及防的李父还被金毛犬撞得仰面摔倒,头部重重着地。
金毛犬被这一“摔”吓了一大跳,惊慌之中,一口咬住了李先生的左腿,死死不放。在李先生的拼命拉扯下,金毛犬才松了口,但李先生的左腿已是血流如注。
在周围群众的帮忙下,李先生被送往附近西区医院接受治疗。
得知情况后,宠物店主人冯小姐也赶到了医院,并支付了医疗费。由于伤势严重,李先生躺在医院里,足足有两个月没有上班。事后,越想越气的李先生最终选择诉诸法律,将冯小姐告上法院,索赔1.2万元的后续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
犬主人也很生气哪个叫你踹我的狗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冯小姐。“他们还想做啥子嘛?医疗费我已经付了,连药都是用的最好的,他们难道还要以此来赚一笔钱?”电话里,提及此事的冯小姐也很气愤。
冯小姐说,当天上午去开店门的是小工,关了一夜的金毛很兴奋,趁着小工不注意就冲了出去。“两只狗狗打架,你把自己的狗牵开就行了嘛!”冯小姐说,事发后她听在场的小工说,当自家的金毛犬和李先生的狗打起来后,李先生竟用脚去踹金毛犬。金毛犬在吃痛的情况下,才张口咬人。“金毛是导盲犬,脾气温顺得很,如果不是惹毛了,根本不会咬人。”冯小姐说。
目前,金牛法院正在受理此案。据悉,这是《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公布以来,金牛法院受理的成都第一起狗伤人索赔案件。(陈太富 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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犬只要拴养
日前,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修改建议稿)》。
《草案》里明确规定,养狗人应当对犬只实行拴养或圈养,禁止遗弃所养犬只,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同时还规定,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犬只一只,禁止饲养烈性犬只。
烈性犬只的品种目录,将由市畜牧兽医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于限养区内的单位因保卫、科研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饲养超过规定数量犬只的,应当报所在地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