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县:多收的“管理费”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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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干部对文江镇文江村村民开展回访。徐昕供图 |
“真没想到,这几年的水费管理费还能退回来!钱虽不多,但纪委把咱老百姓的事放在了心上,心里一下子暖和了。”日前,宜宾市高县文江镇文江村村民段纯军收到退回的“水费管理费”后,脸上乐开了花。这笔前后收取了4年有余的费用,在高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终于回到了村民手中。
事情要从高县纪委监委开展“有事找纪检,解决靠组织”下沉走访时听到的一句“吐槽”说起。“陈书记,自来水通到家是方便,但我们家常年在外面打工,一年到头用不了多少水,每月还要另交3块钱管理费。钱虽然不多,但心里真不是滋味。”文江村群众这句看似随意的抱怨,当即引起了镇纪委书记陈利的注意。经初步走访了解,多年前,为彻底解决群众“吃水难”问题,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文江村多方筹措资金,铺设了集中供水管网,将干净卫生的自来水通到了家家户户。这本是一件惠及民生的好事,但村里在自来水管理中常年违规收取一项额外费用,让这件好事打了折扣,也寒了不少群众的心。
群众呼声就是行动指令。高县纪委监委立即启动“室组地”片区协作机制,由纪检监察室统筹纪检组、镇纪委力量,分头推进资料审查、谈话及实地排查,事情很快水落石出。原来,文江村在集中供水管网运行中,管理人员刘某某在无任何政策依据的情况下,长期以“抄表人员管理费用”为名,按每户每月3元的标准违规向292户村民收取“水费管理费”3.9万余元。让群众更为不满的是,这笔费用“按户征收”“不论用水与否”——部分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滴水未用的村民,也照样被全额收取。面对调查,刘某某承认,是因为管网运行中雇佣了过多抄表人员,导致成本居高不下,便将这笔不该由群众承担的开支摊派到每户头上。
3块钱虽少,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一分一厘都不能含糊。高县纪委监委认定该问题属实,迅速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督促文江村在两周内完成资金清退。截至目前,违规收取的3.9万余元水费管理费已全部退还到292户群众手中。群众笑了,纪委的工作就值了。从“吐槽”到“点赞”,这3块钱的“回归”,正是高县纪委监委以监督实效取信于民的一个生动注脚。“群众利益无小事,哪怕是几块钱,背后都是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高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高县纪委监委持续深化“走访+督办+回访”闭环监督机制,紧盯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揪心事”,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问题坚持快查快处、露头就打,同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堵住漏洞,真正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徐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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