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消防公布两起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违法案例 敲响消防安全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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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网咖开展监督检查,查实该场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自脱岗。张焱茹摄 |
近期,宜宾市消防救援局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连续查处两起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违法案件,暴露出部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悬空,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7月6日,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在对天来豪庭小区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室仅1名人员在岗值班,未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的法定要求。该行为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消防救援机构依据该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对小区物业服务单位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分公司作出罚款3700元的行政处罚。
“消防控制室有人吗?值班人员呢?”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匆忙赶来的物业人员支支吾吾解释:“这……这,刚刚都在,上厕所去了吧,马上就回来。”7月14日,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七号杰森电竞网咖开展监督检查,查实该场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擅自脱岗。经查,网咖已将消防值守业务委托宜宾达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托单位却未依法履行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职责。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委托不是‘甩锅’,签了合同就必须扛起责任,消控室不是‘签到室’,人命关天的事容不得半点侥幸!”该行为同样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依托现场照片、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完整证据链,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宜宾达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5400元。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数不足、值班人员脱岗、聘用无证人员上岗,是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和经营场所的典型安全顽疾。”宜宾市消防救援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单位重效益、轻安全,将消防控制室值守简单等同于签到打卡、“走过场”。一旦发生火灾,若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或是值班人员不具备应急处置能力,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预警、联动灭火功能将无法有效启用,极易贻误火灾处置战机,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扩大。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员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当持证上岗。经营性单位存在上述消防控制室值守违法情形的,可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若因消防控制室值守缺位引发火灾,或造成火灾损失扩大,相关责任人员还将依法承担民事、刑事责任。
消防部门提示:消防控制室绝非摆设,值班值守制度不得打折扣、搞变通。各社会单位尤其是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以案为鉴,严格落实《四川省消防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齐持证值班人员,做实做细消防控制室日常值班值守工作,守住消防安全第一道防线。(张焱茹 王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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