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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核”12条

四川洪涝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新规来了

2026年08月14日0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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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记者从四川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获悉,《四川省洪涝地质灾害避险转移12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于近日印发。

《措施》分为转移准备、转移实施、安置管理、奖补保障四个部分,覆盖防灾避险全流程。

在转移准备上,各地要常态化开展综合演练;要落实“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组、干部包户”叫应包保责任制,建立动态更新的受威胁人员台账。

在转移实施环节,受威胁的村(社区)居民,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转移避险,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群体固定“一对一”帮扶责任人;县(市、区)、乡镇(街道)要合理确定转移对象、转移区域和转移时间,视情况提级扩面组织转移;严格落实“3人1屋”临灾指挥机制,人员撤离后设置警戒岗严防群众擅自返回,逐户清点确保不漏一人。

在安置管理上,采取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同时,《措施》明确,各地要将避险转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成功避险、防灾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调动基层防灾积极性。

张家耀 川观新闻记者 刘珩

转自:成都商报

(责编:袁菡苓、章华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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