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印发规则 规范水资源调度管控断面监测、预警及响应处置
2026年06月18日08: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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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6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获悉,为规范全省水资源调度管控断面监测、预警及响应处置工作,省水利厅编制印发了《四川省水资源调度管控断面预警响应规则》(以下简称《规则》)。
记者了解到,《规则》中所称管控断面包括水量分配方案、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及保障实施方案、水资源(水量)调度方案、水资源年度调度计划等水资源调度依据文件中确定的水工程类管控断面、水文(水位)站等非水工程类断面,以及省级核发取水许可证的水工程断面。
预警则是指管控断面实时流量、水位接近或低于最小下泄流量(生态流量)、生态水位等目标值,或监测数据缺报时发出的警示信息。
《规则》将预警进行了分类。管控断面实时流量或实时水位不满足要求而产生的警示信息称为瞬时预警;管控断面流量或水位数据缺失产生的预警称为缺报预警;管控断面日均流量或日均水位不满足要求而产生的警示信息称为日均预警。
其中,《规则》将管控断面瞬时预警划分了等级,按照实时流量与目标流量的占比、实时水位与目标水位的变幅等因素设置两级预警,分别为蓝色预警、红色预警,而缺报预警和日均预警不分等级。
具体来看,蓝色预警管控断面实时流量为目标流量的100%至120%(含)且持续24小时,管控断面实时水位较目标水位偏高0米至0.2米(含)且持续24小时。红色预警则是指管控断面实时流量小于目标流量,管控断面实时水位小于目标水位。
针对预警处置,《规则》要求,原则上应该在收到预警信息的12小时内开展预警处置工作,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开展处置的,可以适当延长时间。
同时,针对蓝色预警视情处置,不作硬性要求;对于只有日均流量指标的管控断面或具有调蓄能力的水工程,瞬时预警视情处置,不作硬性要求。(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魏捷仪)
来源:成都日报
(责编:章华维、罗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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