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万尾鱼苗入南河,岩原鲤首次纳入成都行政放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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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6月5日,新津南河畔,一尾尾岩原鲤、黄颡鱼、鲢、鳙顺着蓝色滑道滑入碧波,激起朵朵水花。当日,成都市2026年全国水生生物同步增殖放流活动在此举行,45万尾优质鱼苗正式“安家”新津南河。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鱼类岩原鲤首次被纳入成都市行政增殖放流品种,标志着长江上游珍稀鱼类保护迈出新步伐。
放流现场:老少齐上阵,鱼跃人欢
上午10时,南河河畔人头攒动。“养护水生生物,建设美丽中国”“关爱水生动物,共建和谐家园”的横幅、展板沿堤摆放,不少市民驻足学习:哪些是国家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哪些物种不能随意放生?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哪些新变化?
11时,放鱼仪式启动。一辆满载鱼苗的货车刚停稳,市民便围拢过来。工作人员将鱼苗分装进水盆、塑料桶,人们排起长队,与执法人员一道,将一尾尾小鱼苗缓缓倒入通往河水的滑道上。鱼儿摆尾入水,转瞬游向河心,河面荡开一圈圈涟漪。
“现在河里鱼儿数量、种类都比以前多了,逐渐又回到了过去良好的生态。”76岁的张吉彬老人看着鱼苗欢腾入水,倍感欣慰。市民刘清宏一边放鱼一边感慨:“政府这样做很好,既保护了水生生物,又能唤醒老百姓爱护家园的意识。”
品种突破:岩原鲤首次“上榜”
今年的放流活动亮点纷呈:现场投放岩原鲤10万尾、黄颡鱼10万尾、鲢15万尾、鳙10万尾,规模较2025年大幅提升。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鱼类岩原鲤的加入,成为本次放流最引人注目的突破。
“通过十年禁渔、增殖放流等手段,养护力度持续加码,将助力珍稀濒危和土著鱼类回归自然栖息地,有助于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更彰显了我们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责任担当。”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养殖业处工作人员陈琪表示。
科学放流:法治护航,规范先行
增殖放流并非“一倒了之”。活动现场,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同步开展普法宣传,向市民发放900余份资料,解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善意放生不等于随意放生。”执法人员特别提醒:放流必须选用本地种,严禁投放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放流苗种须来源合规,经济类水产苗种应取自持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正规单位;珍稀濒危水生生物须来自具备《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进行人工增殖放流。
执法人员还向市民演示正确放流方式:贴近水面缓慢投放,有条件的采用滑道或潜水投放,避免高空抛洒、直接倾倒。“不合法,不放生;不科学,不放生;不适宜,不放生”——这句倡议在现场被反复强调。
本次活动由成都市农业农村局主办,成都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承办,成都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津区农业农村局协办。
每年6月6日是全国“放鱼日”,旨在让更多市民亲身参与到“养护水生生物,建设美丽中国”的行动中来。
(记者 李正勇)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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