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申请低保吗?需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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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低保作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但也有一种可以由个人单独申请的“单人保”。这种“单人保”怎么申请、多久能批、怎么核算家庭经济状况?为了让惠民政策更透明、更可及,近日,成都市民政局就市民关心的“单人保”问题开展集中解答,确保“应保尽保、精准救助”。
问:“单人保”是低保吗?
答:是。一直以来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的,而单人保是指个人在满足相关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个人名义申请低保待遇。
问:“单人保”需核算家庭经济状况?
答:需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83号)有关规定,“单人保”可单独申请,但单独申请不等于直接纳入低保。虽不与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合并计算收入、财产,但需严格审核本人收入、财产及法定赡(抚)养人应给付的供养费用。在实际审核确认过程中,也会存在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申请“单人保”,即使本人无收入也无任何财产,但经核算后法定赡(抚)养人应给付的供养经费超出低保标准而无法纳入“单人保”的情形。
问:“单人保”申请的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审核通过后低保金什么时候能到账?
答:“单人保”和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低保的审核确认工作都是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镇(街道)的,应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生公示有异议、人户分离、异地申办或者家庭经济状况调查难度较大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至45个工作日。
最低生活保障金自审核确认之日起,下月10日前发放到户,按月定期发放。原则上由“一卡通阳光审批”实行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指定成员的银行卡账户。
问:申请低保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救助金会有额外上浮吗?具体上浮标准是多少?
答:我市低保政策对已纳入低保家庭中的四类人员,在全面落实基本救助政策情况下,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可以按照不低于当地月低保标准的10%提高救助水平,身份叠加的最高不超过当地月低保标准的30%提高救助水平。
四类人员包括: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在校就读女学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四级智力残疾人和三级、四级精神残疾人;重病人员。
同时,对已纳入低保家庭的高中(中职)教育阶段学生,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低保月标准上浮40%;对低保家庭大学教育阶段的学生,基本生活仍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低保月标准上浮80%。
但需注意的是,以上两类学生上浮比例不再与前四类人员的后三类上浮比例叠加。(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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