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政策
2026年03月18日08:15 | 来源:成都日报
订阅已订阅已收藏
收藏原标题:四川出台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政策
3月16日,记者获悉,四川省科技厅等多部门联合出台《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指引》),旨在进一步降低中小微企业创新门槛和风险,调动科研单位科技人员积极性,加快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操作指引》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记者了解到,《操作指引》聚焦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难、中小微企业创新实力弱的问题,坚持市场导向,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科研单位与中小微企业精准对接。
如何进一步降低转化门槛?《操作指引》明确,中小微企业无须预先支付许可费用即可在约定范围内使用职务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验证、产品开发等活动,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果转化门槛。
从转化流程来看,科研单位筛选适配成果后,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披露。“双方对接、签约后交付成果、实施转化,合作方式灵活,全流程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对于科技工作者来说,转化风险如何规避?“我们将建立风险分担、尽职免责、信用约束等机制,通过保险产品分担转化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同时打消科技人员转化顾虑,并以失信记录约束企业履约。”该负责人解释道。
在转化激励方面,单项成果许可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可按程序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技术转移服务业绩纳入职称评定和绩效评价,进一步强化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与服务。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黄雪松 李霞)
(责编:罗昱、章华维)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
































第一时间为您推送权威资讯
报道全球 传播中国
关注人民网,传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