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厅解读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日前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推进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未来几年
四川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提供了清晰的“时间表”和“施工图”
这份文件明确了哪些重点工作?
又将带来哪些变化?
一起来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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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两步走
启动60+项目,打造四川示范样板
《实施意见》提出了两个阶段的工作目标:
◆ 短期看:到2027年,全省将启动实施不少于60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并将在工作机制、协同方式、项目监管、资金整合、数字化场景等方面积极探索,目标是形成一套成熟的制度体系,打造一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
◆ 长远看:到2030年,首批项目将全面完成,届时将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实施模式并进行大力推广。最终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让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平衡。
六大重点
你家乡的土地将这样上演“变形记”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不是小修小补
而是开启一场系统性、整体性的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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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涉及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理、生态保护修复等
◆ 规划先行:四川将编制省级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系统部署全省整治工作。同时,《实施意见》要求实施具体工作要在国土空间规划的“大盘子”里面进行,在保持“三区三线”总体稳定的基础上,进行统筹落实。
◆ 耕地升级:《实施意见》提出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并因地制宜开展耕地、林地、园地空间置换,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同时,结合高标准农田选址建设要求,补齐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短板,逐步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
◆ 盘活建设用地:针对存量的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实施意见》要求进行整理盘活和空间腾挪优化。同时,通过开展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引导农民适度集聚、推动工业项目向城镇开发边界内聚集等方式,让每一寸土地都用在刀刃上。
◆ 生态修复: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意见》要求因地制宜采取分散式、小型化、近自然的生态修复措施,保护山水田园、河湖湿地等的完整性、连贯性。同时,统筹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国土绿化、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生态廊道建设等工程,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和资源环境承载力。
◆ 保护特色资源:《实施意见》强调,开展整治工作的同时还要挖掘保护特色资源,传承历史文化,保留“四川特色”,包括延续川西林盘、川南民居、彝家新寨、藏羌村落、乌蒙新村、巴山新居等特色聚落空间肌理,探索自然人文资源传承与价值转化路径,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
◆ 拓展整治内容:整治的最终落脚点是“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意见》要求推动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实施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同时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现有产业基础,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等产业,延伸产业链条,进一步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五大红利
政策“礼包”含金量十足
政策更灵活:
在保持国土空间格局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支持结合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对土地开发利用方式和布局结构进行局部微调、统筹优化。
指标可流转: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通过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归并的集体建设用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属于经营性用途的,允许依法入市。整治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按要求在省域内流转使用。
资产能变现:
打造自然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标的,打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渠道,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动力。探索矿业权带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出让。
资金有支持:
支持整治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子项目优先申报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项目实施完成后,综合评估良好、具有示范效应的项目在全省予以推广,视情况从自然资源厅管理的专项资金中予以奖补。
跨区域探索:
探索跨乡镇、跨流域等不同尺度、不同维度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践。支持在交通项目沿线、重大水利工程项目沿线等区域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实施意见》强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要尊重群众意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保障群众全过程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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