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2人被“双开”
人民网成都12月12日电 (袁菡苓)今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2人被“双开”。
如下:
渠县县委原副书记徐远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达州市委批准,达州市纪委监委对渠县县委原副书记徐远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远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征地拆迁、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徐远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达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达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徐远航开除党籍处分;由达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达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眉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原党组副书记唐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眉山市委批准,眉山市纪委监委对眉山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原党组副书记唐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唐余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廉洁意识不强,默许他人在管理和服务对象企业不实际工作而领取薪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唐余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眉山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眉山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唐余开除党籍处分;由眉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眉山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仁寿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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