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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还能拿到年终奖吗?简阳法院这个判决给出答案

2025年06月27日15:40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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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还能拿到年终奖吗?

近日,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给出了明确答案。

法院依法判决某医疗公司向已离职员工翟某支付售后产值管理工资(具有年终奖性质)14000元,该判决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现已生效。这份判决为维护劳动者应得报酬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案情回顾:离职索酬遇波折

2020年,翟某入职某医疗公司,从事产品售后维护工作。2022年12月,因工作调动安排未能与公司达成一致,翟某选择了离职。然而,离职后,翟某心中却有一个未解的结:其2021年、2022年应得的年终奖3万余元,公司以其已离职为由拒绝支付。沟通无果后,翟某先是向简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寻求帮助,但仲裁请求被驳回。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翟某最终选择诉至简阳市人民法院。

法院裁判:自主权非免责牌,承诺报酬须兑现

简阳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翟某主张的年终奖实为双方约定的售后产值管理工资,其性质与奖金类似。法院认为,虽然用人单位在奖金发放制度上享有一定的经营自主权,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随意剥夺劳动者应得的报酬。一旦用人单位制定了相关制度或与劳动者有明确约定,就应当诚实守信地履行。本案中,医疗公司仅以翟某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却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翟某不符合该报酬的发放条件或标准。因此,法院一审判决某医疗公司支付翟某14000元售后产值管理工资。医疗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标的大民生,司法公正暖人心

年终奖(或类似性质的报酬)是劳动者全年辛勤付出后应得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践中,部分用人单位常以劳动者离职、企业经营状况等为由拒发,侵害劳动者权益,引发纠纷。本案法院在充分尊重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同时,清晰划定了权责边界:用人单位对拒发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当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其拒付行为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时,法院判决其必须履行支付义务。这份判决金额或许不大,但它传递的司法温度、彰显的公平正义,切实维护了普通劳动者的“钱袋子”,有效规范了企业的薪酬发放行为,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立了典范。(范阳安)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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