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用耕地四连降
眉山发布司法保护“天府粮仓”三年工作成效

人民网成都6月7日电 (赵祖乐)6月6日,由四川省法院指导、眉山中院主办、东坡区法院承办的“牢记嘱托、法护粮安”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媒体行活动在眉山市东坡区永丰村举行。
启动仪式现场。眉山中院供图
启动仪式上,眉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军在致辞中表示,三年来眉山两级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四川高院指导下,用专业与温情守护眉山每一寸耕地、每一粒粮食,以最有力的实际行动筑牢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法治屏障,扛起“天府粮仓”首提地的司法担当。
四川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表示,四川高院将和眉山两级法院一道,在守正中实干,在实干中创新,在创新中拓优,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眉山将“天府粮仓”首提地建设成为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示范区。
新闻发布会现场。眉山中院供图
风吹稻浪,巡回法庭正在开庭。活动现场,眉山市东坡区法院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一起涉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件,庭审吸引村组干部、种粮大户和周边村民100余人前来旁听。
据悉,案件当事人冯某某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下简称联合社)签订合同,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主要用于粮食种植。冯某某一直未支付租金且有部份耕地撂荒。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联合社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8万余元及违约金,并支付种植费用4.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
经过审理,法庭当庭宣判:支持联合社的诉讼请求,冯某某应当支付土地租金及逾期利息、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
宣判后,承办法官郑洋洋给前来旁听的村民摆起了稻田边的普法“龙门阵”,“法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或荒芜耕地。流转耕地经营权时,既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确保土地得到有效利用。一旦出现耕地撂荒、闲置、‘非粮化’等情形,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巡回法庭现场。人民网 赵祖乐摄
“今天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也了解到司法对种粮保护的力度很大,作为一名种粮人,我们要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前来旁听的种粮户感慨。
“法院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审理,将巡回法庭开到稻田边,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不仅便利群众诉讼,更以直观方式向基层群众普及耕地保护法律知识,增强农民群体的法治意识。”现场听完庭审,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表示,眉山法院开展稻田边的巡回法庭,是司法机关服务乡村振兴的创新举措,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地方经验。
巡回审判后,眉山法院还举行了司法保护“天府粮仓”新闻发布会。眉山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付宝通报了三年来眉山法院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工作总体成效:2022年6月以来,眉山法院聚力实施“司法护粮”“司法助农”“司法兴业”三大行动,奋力书写“法护粮安”答卷。三年来,眉山法院共审结各类涉农纠纷及涉农业发展纠纷案件881件,执行到位涉农款项1.29亿余元。
在司法护粮方面,建成全省首批“天府粮仓”司法保护基地,启动“天府粮仓”巡回办案点、“天府粮仓”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涉农案件专业法庭、“天府粮仓”法治研究中心、“补植复耕”司法修复基地等五项机制,构建起以基地为支点、以机制为重点的“1+5”司法保护体系。
在司法助农方面,严惩非法占用耕地农用地、滥伐林木、生产销售假农药等犯罪,判处复垦复绿5000余亩,推动在眉山8个粮食类现代农业园区设置巡回审判点,支持保护“东坡大米”“丹棱柑橘”等农产品商标,发出涉农领域综合类司法建议书34份。
在司法兴业方面,建立涉耕地、涉粮专业化审理模式,设立专业化审判法庭,探索眉山市涉农纠纷案件集中管辖,设置12个“稻田里的法庭”涉农巡回审判点;与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入研究农业发展领域的法治问题;将信息化建设与多元解纷“眉山实践”相结合,建立涉农纠纷先行调解机制,超过80%的涉农纠纷在前端化解。
此外,发布会上还发布了6件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典型案例,包括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政府职能部门履行督促职责公益诉讼案、种子烘干合同纠纷案等,集中展现了眉山法院在守护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等方面的坚定态度和司法智慧。
活动期间,出席嘉宾和媒体记者走进“天府粮仓”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巡回办案点、“浩然东坡”助农普法站,实地感受了三年来司法保护“天府粮仓”取得的显著成效。
“眉山法院‘法护粮安’工作做得很好,这次活动也办得很好,让我们了解了更多法院在助农、兴农方面的工作。特别是这次接地气的巡回审判,此前我从来没有在田野边、村委会参加过这种案件的旁听,很有启发意义,是真正的走到老百姓身边的普法宣讲、以案释法。”活动结束后,四川省人大代表、吉香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丁文军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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