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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达川区人民法院:赡养父母纠纷40年的心结 在院坝法庭妥善解决

2025年05月16日10:51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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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坝巡回法庭“解心结”。达川区法院供图
院坝巡回法庭“解心结”。达川区法院供图

“我是愿意赡养的,实在是有心无力呀。”“40年前我净身出户,现在又让我回来一个人服侍老人,这不公平。”说起父母的赡养,子女4人各有各的无奈和难处。这是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石桥人民法庭为了冉爷爷、张婆婆的赡养问题组织的第三次调解,前两次在法庭,几人各执一词,争论不休。

“干脆去你们家里,看看老人的情况,了解下他们的想法。”这次,石桥法庭干警一行直接来到40公里外2位老人的家中。

据介绍,冉爷爷和张婆婆共育有3子1女,40多年前,因和父亲发生矛盾,老大净身出户,虽在同村生活,但彼此之间都憋着一口气,来往也就少了,其他3个子女均常年在外地务工生活。2022年7月,张婆婆中风瘫痪在床,本就疾病缠身、行动不便的冉爷爷无法照料卧床的妻子,二老生活难以自理。

见此情形,在外生活的其他兄妹3人便寄希望于在家务农的大哥照顾父母,经过协商,4人签订了协议,每月由其他3人支付4000元的照料费。2年来,大家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可今年年初再次迎来变故——大嫂因病住院,大哥难以兼顾两头要求轮替照料,却遭弟妹以“依约行事”“务工难返”为由拒绝。“40年前被‘赶出家门’,如今要我独自承担,实在力不从心。”协商无果,无奈之下,2位老人一纸诉状将子女诉至法庭。

承办法官在走访中发现:4个子女并非拒绝赡养,而是困在“经济补偿”与“情感亏欠”的双重枷锁中。大哥耿耿于怀于40年前净身出户,现在3个弟妹常年在外,又把照顾父母的担子压到自己身上,而其他3人则认为多年来老大没有尽到做大哥的职责,这2年照顾父母也是出于雇佣关系,现在又单方面“撕毁”合约导致“家丑外扬”。

为了更好地化解矛盾,让老人安享晚年,开庭前一天,法官一行登门拜访。法庭工作人员握住张婆婆的手,问她愿意和谁一起生活,婆婆断断续续地吐出了4个子女的名字,“老大”“二儿”“女儿”“老幺”。

“一家人和和气气团团圆圆就是你父母最大的心愿啊!”法官忍不住说,这句话像重锤敲在每个人心上,4人闻言都低下了头。法官意识到4人都受到了良心拷问,临时决定把原定于村委会的巡回法庭改到冉爷爷家院坝。“你们4人个个有苦衷,明天就当着你父母、当着村里乡亲们,一次性说清楚!”

近期,达川区法院石桥法庭干警扛着国徽蹚过山间小道,冉家院坝里,临时审判台搭建在4人最熟悉的院坝,坝子的样子几十年没变,但兄弟(妹)几人再次一起坐在这里,面对的却是另一番景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30多位村民围坐在临时搭建的旁听席上。检察官当庭宣读了支持起诉意见书:“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

庭审中,面对法官的提问,几人又为过去的种种你一言我一语争执起来。“看看你们的父母,母亲躺在床上无法起身,老父亲身体也不好,在他们面前,你们还争个不休,赡养不是交易,不能用你们认为的‘公平’丈量做子女的责任。”法官立即现场给几名子女释法明理。

随后,老大率先开口,态度缓和了很多:“以前的事情都不提了,现在不是我不想管,你们也知道我的情况......”大哥的话让几个弟弟妹妹冷静了许多,“这么多年,我虽然名义上是净身出户,但是你们常年不在家,我也不时地来送米送油,修修灯、打扫打扫卫生呀,没有不管爸妈。”

庭上,律师代表两位老人表达了他们意愿:考虑到几个人的现实情况,两个老人希望由二儿子返乡照料、其他子女分摊费用。几位子女当庭表示愿意履行养老义务,尊重父母的赡养意愿。

一起赡养父母的纠纷,在院坝法庭妥善解决。这场从法庭到院坝的调解之旅,最终在孩童时期最熟悉的场景中,完成了对 “养亲” 与 “养心” 的双重诠释。(洪柳)

(责编:李强强、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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