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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期四川2025年“换新”“购新”问题解答来了!

2025年03月15日0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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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商务厅发布四川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政策的问题解答(第2期),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关心的问题?

1.实施细则规定,“收货地址须在四川省内,考虑消费者就近消费习惯,对周边省份相邻四川的乡镇个人消费者不作限制。”请问电商平台可以卖到这些乡镇吗?

答:不可以。电商交易平台在报名之初已承诺所有交易收货地址在四川。本条规定考虑是方便相邻省份群众就近消费,适用对象为线下店铺。没有与外省相邻的市(州),不允许有收货地址在省外订单。

2.实施细则对数码产品实行SN码管理,请问交易完成后,发生退换货的,退回的商品是否可以解绑SN,再次销售?

答:可以。销售主体需通过市(州)商务主管部门报商务厅确认后,由四川银联负责解绑工作。销售主体要加强退换货管理,不得将已激活或残次品机器再次销售,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

3.部分家电和数码产品无能效(水效)等级,请问企业系统如何填写和如何开票?

答:一二级能效(水效)如实填报。家电类没有规定能效(水效)等级系统内能效(水效)一栏按照二级填写。没有规定能效(水效)数码类等级系统内能效(水效)一栏不作填写。家电和数码没有规定能效的发票中统一备注为“无能效”。

4.销售主体在开票过程中,有金融机构满减的支付金额或购买抵扣券的支付金额,请问是否能开进发票享受补贴?

答:可以。开票金额包括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分期付款以及为享受各类优惠而通过其它途径实际支付的金额。不包括没有资金交易的优惠部分。

5.涉及以旧换新的旧机抵扣金额,开进发票后享受补贴吗?

答:不享受。消费者并没有实际的支付金额。

6.消费者购买合约机缴纳的话费部分,能否开进发票享受补贴?

答:不可以。

7.审核过程中,商品名称不知道如何把握,请问是否有统一的标准?

答:商品名称在产品入库时已确定,并与国家编码中心数据库进行了比对,审核过程中重点把握有没有明显的错误,如没有,原则审核通过,不增加销售主体的工作量。

8.有部分自提的商品,收货地址填报的比较详细,请问审核时是否退回去,统一改为“自提”?

答:实施细则规定,自提的商品,收货地址统一为“自提”,主要考虑是不增加数据录入量。但是愿意提供更详细地址的,不强制要求改为“自提”。

9.消费者领取的资格无法解绑或退换货后资格没有及时释放出来的,请问找谁可以解绑?

答:实施细则规定,未使用的资格次日自动解绑,退换货资格三天内解绑。但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系统衔接等原因,有部分资格没有解绑成功的,消费者可直接联系四川银联解决解绑问题,服务热线95516。

10.请问销售主体垫付资金回款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实施细则规定,资金拨付的主体为县级商务主管部门。销售主体完成核销数据回传,经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完成抽查后,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拨付。为减轻垫资压力,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根据销售主体实际所垫补贴金额70%先行拨付,后续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拨付。

来源:四川新闻网

(责编:章华维、罗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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