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优化重污染天气响应机制 预警提前至48小时
日前,成都正式印发《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以下简称《预案》)。那么,本次修订的《预案》都有哪些变化?12月11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预案》内容进行解读。
据了解,本次修订的《预案》,在预警启动标准、重点管理区范围、加强源头管控措施等方面都进行了细化。
在预警启动标准上,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程度,重污染天气预警可划分为三个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
启动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启动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启动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同时,《预案》将成都市范围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重点管理区”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需要全域落实强化管控措施,“一般管理区”根据预警级别不同,需要落实强化管控措施的范围不同。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预案》修订将成都东部新区、新津区增加为成都市重污染天气重点管理区。预案修订后,全市重点管理区为: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的全域。
此外,《预案》还加强了在移动源、工业源和面源等方面的应急管控措施。
在移动源管控上。以黄色预警为例,渣土运输车辆(新能源车辆,为绿色标杆工地和应急抢险工程提供保障的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除外)、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等车辆全天禁止在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内通行;日常限行时段从现在的7:30~20:00延展到6:00~22:00;全市工业企业、建筑工地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作业除外)。
在工业源管控上。预警期间,全市石材加工企业全天停止露天作业,场地内每天清扫冲洗作业不得少于3次;全市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名单(含轮产减排计划名单)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工业企业严格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方案相应的减排措施(含轮产减排措施)。
在面源管控上。预警期间,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城市化管理区域内,全天禁止涉及颗粒物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作业。
据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旷良义介绍,此次《预案》还将发布预警信息的时间从预警实施前24小时提早到48小时及以上。在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原《预案》有关乘坐公交、地铁的优惠政策继续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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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AQI
空气指数又称空气质量指数(AQI),是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各项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的影响,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成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是国际上普遍采用且能定量评价环境空气质量优劣的重要指标。(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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