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减负十条” 成都为学生、家长、教师减负
针对学生、家长和教师关注关切的教育痛点堵点,昨日,成都市教育局正式出台“减负十条”。其中明确,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不得布置“打卡式”作业,不得要求上传作业视频。中小学、幼儿园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家长轮流到校参加安全“护学岗”,避免增加家长负担。鼓励家长志愿者自愿参与学校安全护岗,学校加强志愿者业务培训。
小学上午第一节课行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班级不得强制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因家庭特殊情况确需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避免大量学生在校门口排队等待。
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教师不得在家长群“晒”学生成绩、排名或变相排名。鼓励学校利用班会、信息科技课等校内时间组织学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不强制要求学生上传佐证材料,不要求家长签字。
学校要严控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精准分析学情,精选作业内容,设计分层次、有针对性的作业。充分利用自习或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作业负担监测反馈机制,畅通监督渠道,将学生作业负担情况与学校考评挂钩。
引导学生每天按课表整理书包,把回家暂不使用的书本、物品等留在教室,避免“背来背去”;坚持因地制宜,为中小学教室配置储物柜,方便学生放置学习物品;为学生提供洁净卫生且温度适宜的饮用水,增加跳绳等运动器材,避免学生自带到校,减轻书包重量,让学生开开心心上学、轻轻松松回家。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无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不安排教师值班。不得随意安排周末开展教研、培训,寒暑假组织教师集中培训、教研原则上合计不得超过两周。同时全面清理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不得要求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或打卡、投票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严禁以升学率或考试成绩对学校进行考核排名、下达升学指标,对教师进行排名、奖惩。(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赵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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