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1人被查 1人被“双开”
人民网成都10月18日电 (李强强)10月17日,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1人被查,1人被“双开”。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唐晓春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唐晓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凉山州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晓春简历
唐晓春,男,汉族,1981年1月生,四川绵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2007年7月参加工作,200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7年7月至2011年1月,先后在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绵阳市梓潼县委办公室工作;
2011年1月至2019年7月,历任绵阳市梓潼县委机要局副局长,梓潼团县委副书记、书记,梓潼县马鸣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凉山州会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9年7月至2022年5月,历任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服务中心主任,新疆泽普县委常委、副县长,泽普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新疆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2022年5月至今,历任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阿坝州马尔康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陈显富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阿坝州委批准,阿坝州纪委监委对马尔康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陈显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显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背弃初心使命,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为其支付费用,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服装采购、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陈显富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阿坝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阿坝州委批准,决定给予陈显富开除党籍处分;由阿坝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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