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四川发布4方面16条政策措施
促进消费提质增效
●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鼓励商圈、商业综合体、连锁企业、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等转型升级,省级财政对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首次达到规模的运营企业,按照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激励。
帮助企业降本减负
●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须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招工成本补贴。
推进企业快速成长
●对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进一步扩大有效需求、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9月27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全力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措施》从促进消费提质增效、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推进产业转型升级4个方面制定了16条政策措施。
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旅行社入境游激励
在促进消费提质增效方面,《措施》提出继续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8:2比例负担。
《措施》明确实施消费新场景运营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举办线上线下促销活动,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且比上年同期增长5%以上,符合条件的“蜀里安逸”消费新场景运营主体,省级财政按其开展促销活动实际投入的50%给予补助,每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措施》提出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对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各地开展集体土地征收、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等安置工作中,符合规定的额外购房奖励及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政策,省级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措施》提出实施旅行社入境游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组织来川入境游过夜游客达到5000人次以上的旅行社,省级财政分类分档给予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继续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
支持缓解工业企业融资难
在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方面,《措施》提出继续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须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招工成本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发放方式,由各地根据参保系统信息直接向企业发放。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按8:2比例负担。
《措施》提出支持缓解工业企业融资难。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对市县依法合规设立稳增长应急转贷资金池的,省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对资金池给予资金占用成本补助,支持解决工业企业应急周转资金需求。
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
对汽车企业转型升级给予激励
在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方面,《措施》提出实施工业重大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按期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省级重点工业项目(需纳入省500个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清单),
省级财政按核定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的5%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重点产业建圈强链,促进重点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发展。其中:较备案核准时限提前2个月以上竣工投产的项目,最高补助标准提高至1500万元。
《措施》提出,实施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对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2024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2024年1至9月生产规模保持正增长,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生产规模在2024年1至9月基础上由负转正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300万元激励。对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此外,《措施》还提出,要对建筑业企业生产增长,汽车企业转型升级,商贸企业经营增长给予激励。
实施肉牛稳产提质激励
继续实施“转企升规”激励
在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措施》提出,实施肉牛稳产提质激励。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全省符合条件的肉牛(含牦牛)能繁母牛的农户和养殖场,省级财政按照300元/头的标准给予激励,稳定肉牛基础产能,改良肉牛品种,提升肉牛品质。
《措施》提出,实施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鼓励商圈、商业综合体、连锁企业、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等转型升级,省级财政对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首次达到规模的运营企业,按照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激励。其中:3亿元—5亿元给予200万元激励;5亿元—10亿元给予300万元激励;10亿元以上给予500万元激励。
《措施》提出,继续实施“转企升规”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转企升规”企业户数增加的市(州),省级财政给予激励。“个转企”户均标准为0.6万元,“小升规”工业、服务业、商贸业企业户均标准分别为8万元、4万元、2万元。(据四川省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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