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1人被查 1人被开除党籍

人民网成都8月27日电 (袁菡苓)昨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发布消息:1人被查,1人被开除党籍。
如下:
攀枝花市第二初级中学校党总支书记唐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攀枝花市第二初级中学校党总支书记唐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攀枝花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唐勇简历
唐勇,男,汉族,1968年12月生,四川武胜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2010年7月,先后在攀枝花矿务局第三中学、攀枝花市第三高级中学校工作;
2010年7月至2023年6月,历任攀枝花市第二初级中学副校长,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攀枝花市第四初级中学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副校长,攀枝花市实验学校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副校长;
2023年6月至今,任攀枝花市第二初级中学校党总支书记。
原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余维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宜宾市委批准,宜宾市纪委监委对原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余维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维金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弃守廉洁底线,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擅权妄为,靠企吃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公司改制、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余维金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宜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宜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余维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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