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患者病痛 提高生存质量
雅安雨城区持续开展地方病治疗管理及随访工作
6月3日,记者从雅安市雨城区疾控中心获悉,雨城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有治疗意愿且符合治疗条件的大骨节病和克山病患者开展有效救治,以减轻患者病痛,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开展地方病治疗管理旨在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和治疗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雨城区内居住6个月以上的常住居民中诊断明确、在家居住、有治疗意愿且符合治疗条件的地方病患者,主要包括大骨节病、克山病、氟骨症、克汀病和II度甲状腺肿大病人(其中雨城区现存患者目前只有大骨节病和克山病)都可以接受治疗管理。
在大骨节病治疗管理上,主要采用缓解症状、改善关节功能的药物进行治疗;克山病主要采取药物治疗方法,改善患者心脏功能。
纳入管理的地方病患者,需提供疾病诊疗相关信息,服务机构将为患者进行评估,并按照要求填写地方病患者个人信息表,为其建档立卡,纳入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纳入管理的地方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1次(克山病患者每年随访4次),每次随访要对患者状态进行评估。在随访过程中,将询问和评估患者的疾病情况、用药情况、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并登记在案,填写地方病患者随访服务记录表。
在地方病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X线检查(氟骨症和大骨节病)或甲状腺B超(克汀病和II度甲状腺肿大病人)或心电图(克山病)等。
纳入治疗的地方病患者能获得专项补助,针对不同地方病病种补贴金额有所不同(克山病5000元/人/年:药物治疗4780元/人,信息管理20元/人,随访评估200元/人;大骨节病1800元/人/年:药物治疗1730元/人,信息管理20元/人,随访评估50元/人),补助经费严格执行补助范围和标准,其中治疗经费分别用于和克山病、大骨节病相关的治疗经费报销,和该病无关的疾病治疗费用不在报销的范畴内,实际治疗费用在补助标准以内的,实报实销,超过补助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己负担。每名患者每年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治疗补助,严禁超支,杜绝不合理费用发生,节约部分统筹使用,在审核治疗方案和治疗费用时发现方案、费用不合理的,且能证明其不合理的费用是由定点医院所致,则该不合理费用由定点医院承担,已报账的,应当予以扣回,不得转嫁给患者。
在治疗管理及随访过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配备接受过地方病管理培训的专(兼)职人员,开展规定的健康管理工作。同时,雨城区疾控中心将对服务机构提供技术指导。
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及时为辖区内新发现的地方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根据情况及时更新。上级医院确诊的新发患者,由上级医院及时将患者信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推送到患者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用预约患者就诊、电话追踪和家庭访视等方式进行随访,并加强对地方病患者个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患者个人隐私不被泄露。
据悉,雨城区地方病患者专项救治工作按照分级诊疗、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原则,将雨城区人民医院、周公山镇中心卫生院设为定点医院。(记者 周代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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