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两地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将实现互认
2024年01月25日18:07 | 来源:人民网-四川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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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成都1月25日电 (记者郭莹)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官网今日公布《成渝两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互认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成渝职工医保参保人在两地办理医保转移,可实现缴费年限相互认可、累计计算。
举例说明:假如参保人在重庆参加10年职工医保,后转入成都参加职工医保,在达到退休年龄办理医保退休认定时,成都认可其在重庆10年的实际缴费年限,反之亦然。参保人在重庆及成都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就可在两地中实际缴费时间最长的地方办理医保退休认定。
《办法》还针对累计年限不达标、单建统筹参保人员等特殊情况,设置按当地政策补缴的相关条款,鼓励参保人补缴后享受成渝年限互认的惠民政策。
据了解,过去,成渝职工医保办理退休认定时,双方本地实际缴费年限不互认。如:在重庆参保5年后将关系转移到成都,成都不会将这5年的缴费计入本地实际缴费年限,这将影响成渝两地职工办理医保退休认定,进而影响其医保待遇的享受。对此,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实施后将推动成渝地区成为第一个实现职工基本医保实际缴费年限跨省互认的两个统筹区域,有利于两地人才要素有序流动。
据介绍,此前,成渝两地已全面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异地就医备案互免以及5个病种门诊特殊疾病直接结算,建设了13家成渝双城医保服务工作站,实现两地医保业务“异地办、就近办、马上办、帮助办”。2024年,两地医保部门还将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入住类机构互认、普通门诊费用统筹结算等政策实施,进一步惠及参保群众。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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