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朱慧:建议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条件和对应程序
省政协委员,内江市科协主席,隆昌市副市长、红十字会会长,民盟内江市委副主委朱慧。人民网 赵祖乐摄
人民网成都1月22日电 (李平、赵祖乐、彭茜、王凡)四川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于1月21日开幕。来自内江的省政协委员,内江市科协主席,隆昌市副市长、红十字会会长,民盟内江市委副主委朱慧带来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集中建设区管理有关要求”的建议。
2022年11月,四川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正式批复。“三区三线”的锁定,筑牢了全省“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基础,为市县土地空间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指引和保障。“三区三线”划定中,全市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严格按照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0.3倍控制,意味着正在使用的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相对收缩,未来土地利用将进入“紧约束”时代。“我发现在‘三区三线’总框架下,各市州在推进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和报批过程中存在一些与城镇集中建设区管理有关的突出问题,可能对规划实施造成一定影响,所以带来了这次的建议。”朱慧说。
朱慧发现,为满足开发边界总面积不突破现状建设用地倍数的要求,内江市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中暂未考虑部分组团间联系道路建设空间,同时未将近期利用较为困难的部分用地纳入开发边界,部分区域城镇开发边界较为破碎,可能导致组团间联系道路等线性工程因部分区段未在开发边界内而无法实施;按照划定规则和要求,部分未下发、未备案的历史报批用地和老国有土地未纳入现状城镇建设用地基数,一方面限制了城镇开发边界总面积,另一方面导致部分老国有土地未纳入开发边界,对后续土地管理造成一定影响。
“‘三区三线’已严格锁定,受划定规则限制,最终确定的划定成果仍存在一定局限性,需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完善。同时,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势必对空间利用提出新的要求,也需要对划定成果进行合理优化,而目前相关调整规则尚未出台,将导致国土空间规划在实施中面临一定挑战。”朱慧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稳经济增长和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土地要素在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合理提升规划实施弹性,建议在《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的基础上,参照浙江、北京等省市做法,在即将出台的管理细则中,从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具体如下:
一是进一步明确允许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的情形,允许将城市组团间联系道路用地布局于开发边界外,依法开展土地报批和项目审批等工作。
二是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条件和对应程序,包括已依法依规批准且完成备案的、已办理划拨或出让手续的或已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证书的建设用地等。
三是允许结合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修改工作,编制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随规划成果一并上报审查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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